东莞市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申请流程、东莞融资担保公司办理条件及费用、代理申请办理融资性担保公司批文、金融许可证代办申请
实施范围
(一)融资担保机构范围。注册地在东莞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融资担保法人机构。
(二)融资担保业务范围。融资担保机构于2020年1月1月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融资担保业务。
申请条件
(一)融资担保机构应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理机制,能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信息及业务信息。融资担保机构须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企业须为注册地在东莞的独立法人,包括中小微企业,重点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国家高新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企业或其他政府支持的名单企业,市重点监测企业,以及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确定的其它企业。其中所指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三)受保项目应为融资担保机构为被担保企业融资(限定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提供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且不得收取保证金、担保手续费、评审费等由被担保企业支付的其他费用。
补贴标准
融资担保机构为被担保企业提供费率不超过1%的融资担保,按融资担保额度给予降费补贴:担保期限为一年及以上的,给予2%担保降费补贴;担保期限不足一年的,给予年化2%的担保降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