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保险产品和服务。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迅速,风险逐渐显现。电子商务平台卖家面临的风险不仅是由于货物错误、货物损坏等常见原因造成的买家拒绝支付,还有许多因货物延误、货物丢失造成的拒绝支付,甚至还有一些恶意的拒绝支付现象。为此,越来越多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引入了保险机制,为平台卖家提供风险保障。例如,ebay与太平洋保险和中国银行保险合作,敦煌网络与华泰财产保险合作推出了跨境电子商务风险保障计划。除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还有少数强大的跨境物流企业向市场推出了这些产品,但这些保险产品的保费仍然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一大支出。
为此,政府监管部门应支持和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物流企业或商业保险公司向市场提供此类保险产品。例如,可以考虑设立专项基金补贴承保企业,通过降低市场价格来提高市场接受度。对于俄罗斯、巴西等国但物流设施基础较差的国家开展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围绕具体业务实践定制若干保险产品,缓解和防范跨境物流风险,促进出口业务量的增加,终促进跨境物流体系的完善。
建议六: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和统计监测。
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推进基于机构代码和商品代码的产品质量可追溯性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风险监测、在线抽查和源头可追溯性的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实现部门间和区域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监督。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实体规范业务行为,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加强解决国际消费者纠纷的双边多边合作。加强执法监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打击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各种违法侵权行为。
同时,要完善外贸统计方法,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与各监管部门系统对接,将跨境电商务业务实体、贸易量、商品信息、外汇结算、退税纳入统计,列出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统计项目,每年固定时间发布相关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数据。
建议7: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和法律法规,规范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售前售后服务条款和行业监督。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相应的企业登记录入法律法规,合理监督,减少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息不对称。完善跨境信息安全相关法案,规范行业,完善跨境交易个人之间的私人信息保护,避免犯罪分子使用造成的损失。明确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违规法规,加强对非法平台和企业的处罚,净化跨境电子商务的商业环境。
针对质量问题,工商部门应加快建立平台电子商务备案制度,所有进口产品必须申报,确保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同时确保后续跟踪,并对具体人员的后续服务等问题负责。此外,建立供应链可追溯性机制。除企业自身建立的商品可追溯性外,检验检疫部门还应建立统一的跨境进口电子商务商品可追溯性机制,开发统一的可追溯性平台或应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