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4-10 18:25 文章来源:厦门海关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渡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渡关检罚字〔2025〕0005号
2024年9月20日,当事人厦门热联工业*有限公司委托厦门报关有限公司以修理物品方式申报进口一批金属冷轧成形机组,报关单号371120241000066209,01项申报品名:金属冷轧成形机组,申报数量:1台,申报商品编码:8455229090,申报金额:63959美元。经查验并送检,《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报告》(编号:24128)显示,01项货物属于旧机电产品,申报与实际不符。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进口旧机电产品未报检、未就废旧物品申报卫生检疫的事实。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十九条以及《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违法货物价值为人民币47万元。经查询,当事人为一年内因进口旧机电产品未如实申报、未就废旧物品申报卫生检疫被海关行政处罚。当事人足额缴纳保证金,积极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号)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按照从轻情节予以处罚。
以上行为有报关单、合同、 清单、发票、查验记录、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情况说明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十五条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号)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一条及其附件3《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常见案件裁量基准》第6项、第47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29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厦门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定代表人 | 邢雪斌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木材、食品、化工、化妆品、新旧二手设备国外提货海运,出口报关,中检装运前检验,报关报检,清关送货 | ||
| 经营范围 | 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子设备及配件、电线电缆、通用机电设备及配件、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木材、化妆品、石材、玻璃、塑料制品;有关物流的信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进出口代理业务范围:国际海运、航空货运、进口报关报检、进口商检备案、进口香港中检、进口单证办理、国际仓储、香港拼柜快件进口等全套进口代理业务。A.货运代理:国际海运、国际空运、运输、越南线运输、国内拖车送货。B.报关报检:东莞/深圳/广州/宁波/厦门/上海/天津/青岛等全国各大港口均由代理报关服务中心,提供专业代理报关服务。C.CCIC中检:旧机械设备装运前检验、油漆涂料化工备案申请、香港中检代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