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强化检验检测检疫。健全覆盖从种养殖、加工到销售终端全链条、全要素的农产品检验检测检疫体系和可视化安全溯源体系。围绕主要农产品产销区、集散地等,优化站点布局,提升检验检测检疫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等建设快检实验室,推动各地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推行检疫处理、检测结果无纸化传递,优化检验检测检疫流程。(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筑牢疫情外防输入防线,建立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长沙海关按照海关总署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检测监测,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外包装预防性全面消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药品监管局、长沙海关、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协调。依托湖南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省级冷链物流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加强对冷链物流发展工作的政策指导、协调推进和重大问题研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州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强化规划政策引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新工作举措、分解落实责任,形成省市联动、部门协作的推进机制。(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二)加强要素保障。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完善针对性强、可操作、能落地的促进冷链物流发展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财政金融保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产业基金等对冷链物流领域关键项目的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各级冷链物流节点建设,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发展保理、保险等供应链金融业务。对符合信贷支持条件的重大冷链物流项目,由各级农发行研究开辟“绿色通道”,并依据相关政策给予优惠支持。(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用地供应保障,推动冷链物流设施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协同衔接,保障落实冷链物流建设用地,鼓励利用原有符合条件的土地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人才保障,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冷链仓储物流管理和技术人才,加快培养实用型冷链物流人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三)加强试点示范。深入研究试点冷链物流模式,强化怀化、长沙、衡阳、永州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创建城市试点示范效应。建立培育企业、引导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四)加强项目支撑。围绕冷链物流发展重点和短板,建立全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库。高水平谋划一批项目,高质量引进一批项目,高效率实施一批项目,实现在线调度、动态管理,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冷链物流行业协会、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湖南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重点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