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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购和“分享购”

更新:2023-11-04 06:00 发布者IP:113.77.161.233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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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分享购,电商模式,电商平台软件,小程序,商业模式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2室
联系电话
13728755927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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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策划总监
彭丹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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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商业模式对企业的价值和重要性不言而喻。从互联网购物平台到电子产品,商业模式的创新带来了一场颠覆性的革命;共享经济、社区团购、数字货币等新的商业模式,同样再给全球经济的出行市场带来了一场革新。

今*天给大家分享两款引流模式,“共享购”和“分享购”。

分享购作为一款超级聚合型商业模式,能够整合某宝、某猫、某东、某团等等一系列主流电商平台,不仅仅能够满足用户的日常生活消费,还能够让用户每一次消费就可以获得相对应的收益,并且通过发展下级还能有源源不断的收益。由此来吸引用户前来在平台当中进行交易。

分享购的核心机制采用的是五五排位机制,是什么呢?就是用户进入平台后,用户下方就会出现五个用户排位,那么在这个用户上级用户排位满了之后,他们所邀请的用户都会自动落位在你的下方,并且采用五五排位的方式进行,一直到第九层即可收获总共244万左右的用户会员数据。

这样是不是很棒?只要有新用户进入平台,那么会员量就会一直增加。

而共享购模式的话,是采用了积分的玩法。在这里面,采用了分销奖励,但是奖励的不是钱,而是共享值。为什么呢?因为这样就可以保证无泡沫。

模式主要采取“共享值”和“共享积分”,消费者消费或者商家让利都可以获得“共享值”,再以个人“共享值”在全网“共享值”中的占比乘以每天平台发放的“共享积分”,就会得到每天获得的“共享积分”。

共享值不具备任何价值,要通过转化成为“共享积分”后,才会具备价值。而共享积分量固定释放,每天的销毁积分量增加,到后所得的积分价值就会越高。

这两款模式搭配起来,就可以完成消费到增值,再到用户留存的一个过程。能够对平台、消费者、商家三者之间的一个平衡。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软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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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20年05月07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注册资本100
主营产品计算机服务和软件,营销软件,电商软件,源码系统,SaaS电商系统,APP/公众号/小程序定制开发,分销模式开发
经营范围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存储服务;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东莞市莞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互联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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