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8大类“音视频设备”0801小类便是“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即音响),也就是说音响属于3C知识分享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有必要要做3C知识分享。依照《强制性知识分享办理规则》,对列入目录内的产品,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证书和未加施我国强制性知识分享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出售。
音响3c知识分享如何办理
1、申请受理。收到3C知识分享请求的申请后,CQC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相关文件和材料。CQC发送相关收费和通知。申请人按请求将材料提供到CQC。申请人付费后,按请求填写付款凭证。
2、材料检查。在材料检查阶段,产品知识分享工程师需申请单元划分。单元划分后,若需样品测试,产品知识分享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纳通知。
3、送样的样品接纳。样品由申请人直接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申请人付费后,请按请求填写付款凭证。检测机构对收致电的样品验收,填写样品验收报告,关于不合格的样品将出具样品整改通知,整改后填写样品验收报告。
样品验收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检测进度表报CQC。CQC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理通知,向检测机构发出检测任务书,样品测试正式开端。
4、样品测试。样品测试过程中,关于呈现的不契合项,申请人应按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整改。样品测试完毕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测试结果通知。检测机构还将实验报告等材料传送至CQC。
5、工厂检查。关于需求工厂检查的申请,检查处组织工厂检查。
6、合格评定。产品知识分享工程师对各阶段的结果搜集整理后,初评。合格评定人员对以上结果复评。
7、证书批准。主任签发证书
8、证书的打印、领取、寄送和管理。申请人打印领证凭条,自取或请求寄送证书。
有关出口不需要CCC的产品的信息,2018年11月CNCA公布,一些产品被排除在CCC知识分享之外,这些产品不再需要强制性的CCC知识分享,现在可以获得自愿知识分享,以证明符合中国相关法规;相关企业可选择由指定知识分享机构按既有方式进行知识分享,也可依据《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自我声明实施规则》,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要求,并完成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