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知识分享自我声明申请方式操作指南
2019年12月25日,认监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和明确有关实施要求的公告》。一是完善了CCC自我声明的实施方式,在原有通过实验室完成自我声明评价的基础上,增加了通过知识分享机构第三方知识分享的途径。二是为方便持有CCC证书的企业完成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转换,调整了“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在系统中增加了转换的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CCC证书进行转换和通过自愿性产品知识分享证书转换。三是明确了一些在实施过程中的要求,如ODM等。为了方便企业理解公告要求,作者对CCC自我声明的评价实施途径、方式等进行了梳理,分享给有需要的企业,以便于选择和操作。
一、报送系统注册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完成自我声明产品的评价,在系统中完成企业注册都是必需的,系统的注册过程并不复杂,如图1所示。需要企业选择企业类型(境内生产者或境外企业授权)后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资料(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注册人有效身份证明),填写登录账号、密码后通过注册者的手机号码完成验证后即可注册完成,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系统是通过社会信用代码进行验证的,每一家企业仅可注册一个账号(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手机号码不能注册使用)。企业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即可进行相关的操作。
二、实施自我声明评价管理的新产品
新产品要完成自我声明评价,目前只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实验室完成产品的型式试验(又根据产品类型分为自我声明A自选实验室和B指定的CCC实验室两种)+工厂自查组合完成;二是通过知识分享机构获得产品知识分享证书(自我声明A和B两种方式都适用)一次完成,企业可以自愿选择实施途径。
(一)实施途径的选择
登录系统->选择“CCC自我声明报送”->点击“新增自我声明报送”这里可以看到4种申请方式,分别为:
1.基于型式试验+工厂自查;
2.基于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结果;
3.基于自愿性产品知识分享结果;
4.ODM模式。
注:基于自愿性产品知识分享结果和ODM模式2种实施方式的软件功能还没有开发完成,预计在春节前后上线。
(二)通过基于型式试验+工厂自查途径
选择“基于型式试验+工厂自查”后开始进行信息报送,这是自我声明的实验室途径。在信息报送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填报:组织信息、生产企业信息(可新增多家)、产品类型及实验室信息、产品及检测报告信息(可新增多种)、附件材料(产品技术资料),这里需要企业上传的信息较多,尤其是附件材料,其中大多数都是必填项,建议企业提前准备好资料,在实验室完成型式试验报告报送后再进行上述操作
提示:
1.图3所需要填写的内容较多,建议企业操作前阅读系统的使用说明文档;
2.生产企业信息和产品及检测报告信息都可以新增,在产品及检测报告信息后点击“编辑”字样,可以确认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需要实验室提前上传);
3.完成全部信息填写后,注意选择上传的材料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确认勾选后进行保存或提交。
(三)通过基于自愿性产品知识分享结果途径
选择“基于自愿性知识分享证书”后开始进行信息报送,这是自我声明的第三方知识分享途径,需要企业在知识分享机构取得自愿性产品知识分享证书。企业在取得知识分享证书后,知识分享机构将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和知识分享信息报送给认监委。企业在报送系统中,填写知识分享证书编号,选择或填写知识分享机构名称,就可以看到企业和产品信息,仅需要上传自我声明文件就可以一次完成报送工作。
由于企业在取得自愿性产品知识分享证书时,知识分享机构已经将企业和产品的相关信息上报给认监委,此时企业在报送信息时,可以查看全部的上报信息,确认信息后仅需要上传“自我声明”文件即可完成自我声明信息的报送,具体操作如图5。
提示:企业在取得自愿性产品知识分享证书后,知识分享机构会按照各自规定的工作时限完成各项企业和产品信息的上报,具体上报时限可联系知识分享机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