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关于逃税、与税收筹划之间的异同性,合泰企业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认识下。
逃税、与税收筹划的共同点
(1) 主体相同。三者都是纳税人的主观经济行为。
(2)外部环境相同。三者同处一个征管环境和税收法规之中。
(3)具有一定的可转化性。三者之间往往可以互相转化,有时界限不明,不仅税收筹划与在现实中很难分清,而且逃税与也很难区别。
税收筹划与逃税的区别
(1)性质不同。逃税是违法的,严重的逃税行为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税收筹划是非违法行为,是被社会和法律接受的。
(2)采取的手段不同。逃税是指纳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而税收筹划是在充分地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运用一些不违法的方法来达到使企业价值大化的目的。
(3)发生的时间不同。逃税是在税收义务发生之后,而税收筹划具有明显的前瞻性,即发生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
(4)目的不同。逃税的目的是减轻税收负担而不顾及后果和影响,而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实现企业价值的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