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方法
1. 1 外形尺寸偏差测定
试件应放置在平板或平整地面上, 采用度不小于 1mm 的钢直尺或卷尺进行测定。 尺寸偏差为产品实测值与标识值之间的差值。
1. 2 外观检验
应在自 然光或光照度为 300lx~600lx 范围内 的近似自 然光( 例如 40W日光灯)下, 视距为 700mm~1000mm内 。 存在争议时由三人共同检验, 以多数相同结论为检验结果。
1. 3 理化性能试验
1. 3. 1 耐液试验按 GB/T 4893. 1 的规定进行。
1. 3. 2 附着力试验按 GB/T 4893. 4 的规定进行。
1. 3. 3 耐湿热试验按 GB/T 4893. 2 的规定进行。
1. 3. 4 耐干热试验按 GB/T 4893. 3 的规定进行。
1. 3. 5 耐冷热温差试验按 GB/T 4893. 7 的规定进行。
1. 3. 6 抗冲击试验按 GB/T 4893. 9 的规定进行。
1. 3. 7 涂层耐磨试验按 GB/T 4893. 8 的规定进行。
1. 3. 8 覆面耐磨试验按 GB/T 17657-1999 中 4. 38 的规定进行。
1. 3. 9 硬度试验按 GB/T 6739 的规定进行。
1. 3. 10 耐腐蚀试验按 GB/T 13667. 1-2003 中 7. 3. 3. 7 的规定进行。
1. 3. 11 抗盐雾试验按 QB/T 3826 的规定进行。
1. 3. 12 75%压缩变形试验按 GB/T 6669-2008 中试验方法 A 的规定进行。 试样厚度 25mm,取样部位为试件座面, 也可以在与检验样品相同的材料上取样。
1. 3. 13 纺织面料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按 GB/T 3920 的规定进行。
1. 3. 14 皮革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按 QB/T 2537 的规定进行。
1. 4 木材含水率测定
方法一: 采用误差不超过±1%的木材含水率设备进行测定。 任选三个不同位置的部件, 在每个部件上, 选择距离部件边缘 100mm以上的任意三点测定, 记录Zui大值作为该部件的含水率。 计算三个部件的含水率平均值,即为试件的木材含水率。
方法二: 按 GB/T 1931 的规定测定木材含水率。当检验结果有异议或仲裁检验时, 应按方法二测定。
1. 5 结构安全试验
1. 5. 1 边缘及试验
边缘及试验按以下方法进行:
a) 危险锐利边缘测试按 GB 6675-2003 中 A. 5. 8 的规定进行;
b) 危险锐利测试按 GB 6675-2003 中 A. 5. 9 的规定进行;
c) 利用圆角规测量倒圆半径, 利用软尺测量倒圆弧长。
1. 5. 2 保护件拉力试验
对被测保护件均匀施加(70± 2) N 的拉力, 并保持 10s。
1. 5. 3 孔及间隙试验
按表 4 所示的力值及锥头直径大小的滑规测定, 观察锥头是否通过。锥头为塑料或硬质、 光滑材料制成, 其中直径 5mm、 6mm锥头的公差为(+0/-0. 1) mm, 直径 12mm 锥头的公差为(+0. 1/-0) mm。
1. 5. 4 折叠试验
折叠试验按以下方法进行:
——将产品正常摆放于水平的试验平台上, 抬起产品使其以任何方向倾斜于水平 70 ° ±1° ,观察产品是否折叠或锁定装置是否失效;
——将产品置于倾斜角为 10(+0. 5/-0) ° 试验平台上, 调整折叠装置至其Zui不利的位置, 锁上锁定装置。 将(50±0.5) kg 的负荷加载于儿童可能乘坐以及折叠装置Zui不利位置( 如有需要, 负荷可加以固定) , 保持5min,观察产品是否折叠或锁定装置是否失效。
1. 5. 5 翻门翻板试验
当翻门或翻板处于开启 位置时, 在翻门或翻板Zui容易关闭位置, 向其正常关闭方向施加一个力, 并记录此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