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车辆保有量的强劲增长带动了北斗市场的快速发展,大量从业者的涌入已让市场泛滥,市场“繁荣”的表面背后存在很多隐患,即“市场亚健康状态”,急需有关监管部门合理调整,对症下药,道路运输监管部门为了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已经要求所有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以下简称“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简称卫星定位装置)。
以下为相关标准内容简介:
JT/T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引用JT/T766-2009北斗导卫星导航系统船舶监测终端技术要求,
引用GB/T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
硬件终端主机应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卫星定位模块、车辆状态信息采集模块、无线通信传输模块、实时时钟、数据通信接口等,可包括显示器、打印机、读卡器。如果显示器、打印机、读卡器不包含于主机本体内,则其可列为外部设备,但主机应留相应接口。
外部设备应包括卫星定位天线、无线通信天线、应急报警按钮、语音报读装置,可包括通话装置、操作键、读卡器、打印机、显示器、车辆运营状态信息显示、信息发布等设备以及图像、视频、音频、驾驶员身份、电子运单、物流、运营、收费结算、服务评价等信息的采集设备等。
通信方式,应能至少支持基于通用GSM、CDMA、TD-SCDMA、WCDMA、CDMA2000等多种无线通信网络及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传输机制下的通信模式。当所在地网络不通时,可根据需要采用北斗通信方式。
交通运输部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为规范道路运输行业标准,打击市场良莠不齐的产品质量和性能,2019年重新制定并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9)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2019)两个交通部行业标准(简称“部标”),并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在为运输车辆安装车载终端时,应选择符合这两项标准的产品,如果是两客一危运输车辆终端还需要满足《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JT/T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JT/T1078-2016)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