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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律师 专业刑事律师 企石刑事律师

更新:2019-05-14 20:35 浏览: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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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促销赠品是否应认定为走S私货物、物品

  走S私案件中,有的境外供货商在出口货物时,会给予国内进口商一定比例的促销赠品,在认定偷逃应缴税额时,是否应将促销赠品计入走S私货物数量,研讨会形成了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对于确有证据证明属于促销赠品的,应将赠品排除在走S私货物的数量之外,以客观反映偷逃应缴税额的实际情况。

  另一种意见认为,赠品也应当按照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进行估价,一并纳入进口征税范围。理由是:从实质合理性角度分析,促销赠品是民商事主体之间实施市场让利行为的产物,具有利益交换属性。


如何认定“f法占有目的”要件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关于行为人集中阶段的收入能力和偿付能力。这方面可以通过调取行为人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同时结合其卡存款来证明。如果发现行为人在集中消费阶段具有稳定的收入(调取证明)或者良好的经营状况(调取期间的经营报表),或者通过调取其他卡发现行为人集中透支阶段仍有大量存款,那么,即便后来其因客观原因变化导致其无力还款,也不能认定持卡人构成信用罪。因为这不符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6条第2款第1项关于“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企石刑事律师,无法归还的”的规定。

  2、关于违约的原因。如果违约是因为行为人挥霍或者不良恶习,知名刑事律师,等原因造成的(通过调取信用消费记录、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予以证实),那就可以认定其有f法占有的目的。反之,如果违约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偿还,比如本人或者主要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导致医费开支过大、经营发生不可预料的巨大亏损、失业、遭遇天灾或者横祸等情况,则不能视为行为人具有f法占有的目的。


骗取贷d款罪

  骗取贷d款罪的法律渊源来自刑f法第1百七十五条,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h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d款,给银h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简言之,就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贷d款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从文解释的角度,法条并列放置“重大损失”与“其他严重情节”,意味着将“重大损失”作为“严重情节”的表现形式之一。

  (1)案例:

  上海市第1中级人民f院审理上海市人民检c察院第1分院指控被告单位金X公司、被告人周某某、刘某某犯骗取贷d款罪一案,专业刑事律师,于2010年4月29日作出(2009)沪一中刑初字第314号刑事p决,认定被告单位金X公司伙同他人,假借贸易名义向中国农业银h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贷d款,采用提供虚x假财务报表和虚x假循环贸易等欺骗手段骗得贷d款共计2.92亿余元,造成中国农业银h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经济损失2.6亿余元,刑事二审律师,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d款罪,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2010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f院作出(2010)沪高刑终字第102号刑事裁定,维持原判。

  骗取贷d款罪系2006年刑f法修正案六增设,探究立法意图,该罪是刑事司f法领域对贷d款诈z骗罪难以证明“以非f法占有为目的”的补救性立法。

  (2)在司f法实践中,本罪的适用情形主要有两个层面:

  一是直接适用,对于有证据证明确无“以非f法占有为目的”,但事实上给银h行造成了重大损失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严重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骗贷行为,以骗取贷d款罪论处;

  二是间接适用,对于可能具有“以非f法占有为目的”,但程序上缺乏充分确凿证据的贷d款诈z骗行为,转而以骗取贷d款罪论处。由此,不难窥知立法者欲借此罪名严密刑事法网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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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东莞律师网(胡文学)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一批专业律师组成,集合了一批法学专业功底强、实践经验丰、专办刑案的律师,本团队律师具备经验丰、实力强、成功案例多等众多优势,团队成立至今在珠三角地区办理了大量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经典成功案例。本团队熟悉:机关的办案流程及办案程序,长期为当事人沟通办理:法律咨询、取保、法律控告、不予逮捕、免于起诉、缓刑、无罪以及上诉改判等。在“民事案件”方面,本团队律师凭借深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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