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大洲律师 刑事律师辩护 刑事律师

更新:2019-05-10 04:04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8
主体名称: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组织机构代码:
31440000725999966H
报价
请来电询价
所在地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七楼
手机
13377772399
专职律师
胡律师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在《刑F法修正案(九)》施行前,根据“两高”《关于办理Z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Z骗罪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对于发送Z骗短信的行为,可以Z骗罪(未遂)定罪处罚。而此种行为实质上应归属于“为实施诈Z骗等违F法犯Z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情形。那么,在《刑F法修正案(九)》施行后,是否意味着对发送诈Z骗短信的行为应当适用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本文认为,从修法精神来看,增设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为了加大对网络犯Z罪的惩治力度,而不是减轻处罚力度。而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发送的诈Z骗短信通常数量大,刑事律师,可以认定为刑F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故而,依据刑F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三款的规定,对此类行为原则上仍应当以诈Z骗罪(未遂)定罪处罚。当然,例外情形下,如依照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处罚较重或者处罚一致的,可以考虑适用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

  根据刑F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1款的规定,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的入罪以“情节严重”为标准。根据司F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认定“情节严重”:

  1、传播面,具体包括设立网站、发布信息数量和访问数量。很多从事诈Z骗活动的犯Z罪分子会申请很多近似的域名而指向相同的网站,如针对工商银行制作钓鱼网站,犯Z罪分子将网站内容托管到服务器后会申请诸如近似于工商银行域名的假域名指向网站后台,即使某一假域名被发现注销,还会有其他域名正常工作。故可以考虑以相关网站、域名的数量认定“情节严重”。而且,对于多个近似的域名指向相同的网站,应当累计计算。网站被点击数、注册账号数可以反映网站的传播面,也可以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同理,群组的个数和成员账号数也可以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此外,关于有关信息,宜以发布信息的条数、实际点击数以及向用户账号发送信息数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

  2、违F法所得数额。从事实践来看,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信息,可能获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违F法所得。因此,可以考虑以违F法所得数额作为衡量“情节严重”与否的标准。

  此外,从实践来看,刑事律师辩护,不少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是跨境实施,对于发生在境外的犯Z罪活动,刑事案件律师,取证受制于各方面的因素,更为困难。为便于司F法操作,严厉打击此类行为,可以考虑针对此类行为降低入罪标准,即对于跨境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数量或者数额入罪标准减半计算。


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Z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另需指出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如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根据刑事诉S讼法、监J狱法的有关规定,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的管辖法F院是服刑地的法F院。审理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案件的程序是:罪犯所在监J狱在死刑缓期二年期满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J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报请法F院裁定。法F院组成的合议庭对申报材料审查后,认为应当减刑的,裁定减刑,并将减刑裁定书副本同时抄送原判法F院及人民检J察院。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大洲律师(图)-刑事律师辩护-刑事律师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www.0769xsls.com)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七楼。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拼博和发展,目前大洲律师在法律服务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享有良好的声誉。大洲律师取得全网商盟认证,标志着我们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大洲律师全体员工愿与各界有识之士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同时本公司(www.huwenxue.cn)还是从事东莞凤岗律师,东莞横沥律师,东莞黄江律师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本信息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通过合作伙伴推送发布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商务调查
大洲律师 刑事律师辩护 刑事律师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1996年05月25日
注册资本0万元
主营产品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法律辩护
经营范围法律服务
公司简介东莞律师网(胡文学)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一批专业律师组成,集合了一批法学专业功底强、实践经验丰、专办刑案的律师,本团队律师具备经验丰、实力强、成功案例多等众多优势,团队成立至今在珠三角地区办理了大量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经典成功案例。本团队熟悉:机关的办案流程及办案程序,长期为当事人沟通办理:法律咨询、取保、法律控告、不予逮捕、免于起诉、缓刑、无罪以及上诉改判等。在“民事案件”方面,本团队律师凭借深厚 ...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