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信息公示及年报的相关规定
(一)企业什么时候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时间原因,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报送,2015年6月30日截止。由于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时间上有重合,企业应当先报送公示2013年度报告后,再报送公示2014年度报告。
(二)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哪些内容?
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上述第1、2、6等三项信息,为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时的即时信息。第3、4、5、7等四项信息为企业所报告年份截至12月31日的信息。
前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三)企业通过什么方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可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gdgs.gov.cn/)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亦可向各镇街工商分局提交纸质年度报告材料。
(四)企业除公示年度报告外,还需要公示哪些信息?
企业除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外,还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五)企业不按规定年报并公示信息有什么法律后果?
不按规定在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不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会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
(六)个体工商户什么时候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报送,2015年6月30日截止。由于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时间上有重合,应当先报送2013年度报告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
(七)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八)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的方式如何?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网上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鼓励个体工商户实施网上申报。
(九)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年报有什么法律后果?
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每年于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信息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工商部门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对外公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什么时候报送年度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申报2013年度报告,自2015年1月1日起申报2014年度报。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十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什么方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gdgs.gov.cn/)进行报送并公示,亦可向各镇街工商分局提交纸质年报材料。
(十三)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按规定年报并公示信息有什么法律后果?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年报及信息公示等相关问题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