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验
1、人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的吊钩,以1.5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
2、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的吊钩,以2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
3、吊钩卸去检验载荷后,不应有任何明显的缺陷和变形,开口度的增加量不应超过原尺寸的0.25%。
4、检验合格的吊钩,应在吊钩低应力区打印标记,包括额定起重量、厂标或厂名,检验标志、生产编号等内容。
报废标准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①裂纹;
②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③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④钩身扭转变形超过10°;
⑤吊钩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⑥吊钩螺纹被腐蚀;
⑦片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更换衬套;
⑧片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更换心轴。
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1、吊钩应是正式专业厂按吊钩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要求生产制造的, 产品应具有生产厂的质量合格证书, 否则不允许使用。
2、新钩应做负荷试验 , 测量钩口开度不应超过原开度的0.25%。
3、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有无裂纹或严重变形、腐蚀及磨损现象.
4、吊钩应每年进行一次试验。试验时以1.25 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min 的静力试验, 用放大镜或其他方法检查,不应有裂纹、裂口及残余变形。
5、三个危险断面应用煤油清洗 , 用放大镜看有无裂纹。对板式钩应检查衬套、销子磨损情况。
6、吊钩上的缺陷不得补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