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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电商系统合理合规,激励用户分润

更新:2023-12-11 17:15 发布者IP:183.22.249.201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
主体名称: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广告电商模式,广告模式,全返模式,消费增值,软件开发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联系电话
13631799010
手机
13631799010
总监
陈智馥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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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1799010

产品详细介绍

广告无处不在,作为网络免费时代的代表,网络上到处都是广告,影视剧、新闻资讯、搜索、电子商务、游戏、广告等都能渗透到各种网络产品中。根据表现载体的不同,广告可以分为文字广告,图片广告,视频广告等,与传统媒体相比,互联网产品具有覆盖范围广、广告形式丰富、受众定位准确等独特优势。

广告电商返利模式

广告电商是一个正常消费和销售就可获得“广告券”消费平台,新时代的潮流产儿,累积消费即可更多的广告券。获得广告券即可参与每天拼团,分享广告任务,赚取广告佣金,每天白捡收益!

模式基本逻辑:用户消费-获得积分-观看广告-返还零钱

广告电商的三个方案

一、累积消费,返佣递减

二、新增消费、阶梯返佣

三、推广消费,阶梯返佣

以个方案举例:

如果你在这个平台上花了100块钱,因为你没有到达你的广告折扣标准,所以不会有任何回扣;如果你在这个网站上消费了200块钱,总金额为300,如果你的点数超过了200,你就可以获得200*1%的折扣。“你再花600块钱,累积积分900点,就能获得400积分,第二天你就能获得400*1.2%的奖金。”

以此类推,花费的钱多,回扣的钱就多!

广告电商模式的出现在兼顾到顾客利益的同时,潜移默化的让顾客自愿看广告给平台带来收益,是在广告主、平台和消费者之间真正做到的共赢局面。

如需完整方案或者其他方面问题的读者,可以评论留言私信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APP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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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登记机关东莞市民政局
主营产品系统开发,软件开发,小程序开发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微三云】作为国内的移动电商系统提供商,致力于让再小的商家也有自己的大数据!创立于2014年,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专注于移动应用系统研发和行业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目前旗下拥有“云平台、云视商、供应链、超级云APP、元宇宙NFG、联盟链系统、广告机系统、收银系统”9大产品系列,全面帮助企业经营移动社交电商和全渠道新零售,通过构建技术、资本、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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