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因为软件开发行业无明确禁止法规, 该企业仅提供软件开发外包定制服务,项目需取得国家许可,严禁非法用途。 违法举报

社交电商+广告分佣——广告电商商业模式

更新:2024-09-18 09:00 发布者IP:183.22.249.201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
主体名称: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广告电商模式,广告模式,全返模式,消费增值,软件开发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联系电话
13751255212
手机
13751255212
总监
刘嘉林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3751255212

产品详细介绍

模式创新是一个很好的想法,要创新就要往用户的需求去创造,让用户获取到更到的利益,打个比方,用户在你平台买产品之后,通过模式玩法,用户免费获得了产品,甚至是获利了,那么这个用户就会把平台推给身边的人,进行社交裂变。

广告电商商业模式

广告电商商业模式它是以社交电商+广告分佣的形式,让消费者在购物的可以获得积分,通过观看平台已对接好的广告,观看广告任务,让消费者手中的积分得以变现,得广告奖励,实现三方共赢的效果。

广告电商基本逻辑:用户消费—获得积分—观看广告—平台返利

例:就好比在平台消费了200,获得了200的积分,平台按照2%的比例进行返佣,那么第二天即可获得4元的奖励,此刻还剩下196的积分,第三天继续看广告任务返佣,即可得到196×2%=3.92元的奖励,以此类推

还有很多种返还方式,就不在这一一举例了,在社交电商如此热火朝天下,更符合用户趋利心理,通过看广告就可以赚钱的模式可谓是更为轻松,不用消耗人脉关系,也可以轻轻松松赚到钱。广告电商模式的出现在兼顾到顾客利益的潜移默化的让顾客自愿看广告给平台带来收益,是在广告主、平台和消费者之间真正做到的共赢局面。

如需完整方案或者其他方面的问题的读者,可以评论留言私信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APP开发
社交电商+广告分佣——广告电商商业模式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主营产品专注公众号、小程序开发,APP开发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微三云】作为国内的移动电商系统提供商,致力于让再小的商家也有自己的大数据!创立于2014年,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专注于移动应用系统研发和行业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目前旗下拥有“云平台、云视商、供应链、超级云APP、元宇宙NFG、联盟链系统、广告机系统、收银系统”9大产品系列,全面帮助企业经营移动社交电商和全渠道新零售,通过构建技术、资本、运营“三位一体”的整体服务输出方案,提升企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提醒:因为软件开发行业无明确禁止法规, 该企业仅提供软件开发外包定制服务,项目需取得国家许可,严禁非法用途。 违法举报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