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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代言人的模式

2024-12-04 09:00 113.77.161.97 1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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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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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41900MA538DGY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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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代言人模式,合伙人模式,代言人+合伙人模式,代言人+合伙人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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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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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人+合伙人模式概念:


代言人模式:

用户可购买指定商品成为代言人,享受按消费排名的代言人奖励;代言人模式中,越早进入收益越高。

1、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用户购买对应商品,本期内的前100名享受该款产品总计10%利润的引流费用。

2、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用户购买对应商品,本期内的101~1000名享受该款产品总计10%利润的引流费用。

3、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用户购买对应商品,本期内的1001~10000名享受该款产品总计10%利润的引流费用。


举例:

假设某商品的总销售额为10亿元,该单品毛利率为30%。

该单品的毛利为3亿元。

第1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人=30万/人

第二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人=3万/人

第三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0人=3000/人


合伙人模式:

合伙人模式是以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为基础的奖励机制


如何成为合伙人呢?

用户可以购买商品成为销售员,销售员享受直推订单的销售员奖励。销售员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可享受按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的合伙人奖励,合伙人享受全平台分红,按全平台销售利润与合伙人对应的比例享受合伙人奖励。

高.级合伙人模式:


合伙人也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高.级合伙人,享受全平台利润分佣奖励。高.级合伙人则不用根据时间而是根据身份享受对应身份设定的全平台总销售利润一定比例的分红池分红资格。


假设平台有10000个主管,那么平台每月拿出5%的利润,作为主管的高.级合伙人奖励,平均分配。

平台的年总销售额为2000亿元,所有商品毛利率均为30%;平台年毛利有600亿

种子轮 1-100名:5%

天使轮 101-1000名:5%

C轮 1001-10000名:5%

D轮 10001-100000名:5%


合伙人总计20%推广补贴

1、种子轮(100名)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人=3000万/年/名

2、天使轮(1000名)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人=300万/年/名

3、C轮(10000)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0人=30万/年/名

4、D轮(100000)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00人=3万/年/名



销售主管:15%人力资源费用

1、主管年收入=年利润600亿×3%=18亿

2、高.级主管年收入=年利润600亿×3%=18亿

3、经理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5%=15亿

4、高.级经理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5%=15亿

5、总监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12亿

6、高.级总监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12亿


代言人+合伙人模式对用户来说,消费即可享有平台分润,并且越早入场的收益也就越高,消费的产品排名,永9享受排名的收益;对平台来说,创新的模式玩法能够吸引大量用户,并且通过社交分享裂变更多用户,平台的分润机制可以牢牢锁住消费者,共同获利,消费即双赢。



9、SN营销


SN:SocialNetwork,即社会化网络,是互联网web2.0的一个特制之一。SN营销是基于圈子、人脉、六度空间这样的概念而产生的,即主题明确的圈子、俱乐部等进行自我扩充的营销策略,一般以成员推荐机制为主要形式,为精.准营销提供了可能,实际销售的转化率偏好,例如:GOOGLEGMAIL邮箱即采用推荐机制,只有别人发给你邀请,你才有机会体验GMAIL。当你拥有了GMAIL又可以给其他人发邀请,用户通过邀请机制扩展了其社交网络,GOOGLEGMAIL通过人的不断传递与相互关联实现了品牌的传递。这也可以说是病毒式营销的升华,这对于用户认可产品的品牌起到很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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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0年0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注册资本15766340569
主营产品小程序、公众号、APP开发、软件开发、分销模式、元宇宙(NFT)、数字藏品、定制开发、商城源码开发、新零售、营销模式、通证经济、数字经济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移动应用系统产业价值创造者!创立于2014年,拥有10年的互联网开发经验,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专注于移动应用系统研发和行业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公司主营:免费提供各种商业模式设计、梳理;小程序、公众号、APP、H5、pc五网合一系统;标准化系统+各类软件系统定制开发;标准化、深度开发领域:云平台系统主要功能:商城、各种分销模式、最新拼团模式、秒杀、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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