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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和代言人模式解析

2024-12-04 09:00 113.77.161.97 1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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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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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41900MA538DGY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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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代言人模式,合伙人模式,代言人+合伙人模式,代言人+合伙人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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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代言人+合伙人模式。这个模式的价值就是以平台利润为引,通过消费者购买身份后参加平台分润,以此来锁住大量用户,达到引流裂变的效果,让用户实现消费即赚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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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人+合伙人模式概念:


代言人模式:

用户可购买指定商品成为代言人,享受按消费排名的代言人奖励;代言人模式中,越早进入收益越高。

1、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用户购买对应商品,本期内的前100名享受该款产品总计10%利润的引流费用。

2、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用户购买对应商品,本期内的101~1000名享受该款产品总计10%利润的引流费用。

3、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用户购买对应商品,本期内的1001~10000名享受该款产品总计10%利润的引流费用。


举例:

假设某商品的总销售额为10亿元,该单品毛利率为30%。

该单品的毛利为3亿元。

第一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人=30万/人

第二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人=3万/人

第三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0人=3000/人


合伙人模式:

合伙人模式是以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为基础的奖励机制


如何成为合伙人呢?

用户可以购买商品成为销售员,销售员享受直推订单的销售员奖励。销售员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可享受按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的合伙人奖励,合伙人享受全平台分红,按全平台销售利润与合伙人对应的比例享受合伙人奖励。

**合伙人模式:


合伙人也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享受全平台利润分佣奖励。**合伙人则不用根据时间而是根据身份享受对应身份设定的全平台总销售利润一定比例的分红池分红资格。


假设平台有10000个主管,那么平台每月拿出5%的利润,作为主管的**合伙人奖励,平均分配。

平台的年总销售额为2000亿元,所有商品毛利率均为30%;平台年毛利有600亿

种子轮 1-100名:5%

天使轮 101-1000名:5%

C轮 1001-10000名:5%

D轮 10001-100000名:5%


合伙人总计20%推广补贴

1、种子轮(100名)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人=3000万/年/名

2、天使轮(1000名)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人=300万/年/名

3、C轮(10000)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0人=30万/年/名

4、D轮(100000)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00人=3万/年/名



销售主管:15%人力资源费用

1、主管年收入=年利润600亿×3%=18亿

2、**主管年收入=年利润600亿×3%=18亿

3、经理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5%=15亿

4、**经理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5%=15亿

5、总监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12亿

6、**总监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12亿


代言人+合伙人模式对用户来说,消费即可享有平台分润,并且越早入场的收益也就越高,消费的产品排名,永9享受排名的收益;对平台来说,创新的模式玩法能够吸引大量用户,并且通过社交分享裂变更多用户,平台的分润机制可以牢牢锁住消费者,共同获利,消费即双赢。

博客营销可以是企业自建博客或者通过第三方BSP来实现,企业通过博客来进行交流沟通,达到增进客户关系,改善商业活动的效果。


企业博客营销相对于广告是一种间接的营销,企业通过博客与消费者沟通、发布企业新闻、收集反馈和意见、实现企业公关等,这些没有直接宣传产品,让用户接近、倾听、交流的过程本身就是**的营销手段。企业博客与企业网站的作用类似,博客更大众随意一些。


另一种,也是*有效可行的是利用博客(人)进行营销,这是博客界始终非常热门的话题,老徐与新浪博客的利益之急,KESO的博客广告,和讯的博客广告联盟,*近瑞星的博客测评活动等等,这其实才是博客营销的主流和方向。


博客营销有低成本、分众、贴近大众、新鲜等特点,博客营销往往会形成众人的谈论,达到很好的二次传播效果,这个在外国有很多成功的案例,但在国内还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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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0年0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注册资本15766340569
主营产品小程序、公众号、APP开发、软件开发、分销模式、元宇宙(NFT)、数字藏品、定制开发、商城源码开发、新零售、营销模式、通证经济、数字经济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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