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 ●与光明、河套形成错位协同发展格局
政策名称:《前海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兴产业,是抢占新一轮科技经济竞争制高点的关键所在,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后,以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生物医药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异军突起。该“办法”是为提升前海新兴产业发展能级新起草的政策,全面覆盖行业头、高成长性企业、创新型企业等新兴产业链中的优质主体。
“办法”选择数字经济作为突破口,将围绕独角兽、瞪羚等新锐企业等加大支持力度。同时配合数字经济先导区的空间规划与专项政策支持,形成新兴产业由点带面协同发展的“组合拳”。
政策上更侧重于对技术产品化和产业加速期的支持,重点吸引新兴产业总部、财务中心、研发中心、品牌营销中心等落户,与光明、河套形成错位协同发展格局。
在深化深港创新合作上,则意在破除要素流动障碍。比如,除了对港澳台资企业给予政策加码外,还鼓励香港科创企业赴前海投资兴业、扩大市场,对与申报单位具有关联关系的香港公司获得港府相关产业资助的,给予配套支持;支持香港、澳门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或创新平台,鼓励合作共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协同创新的产学研平台;支持企业购买港澳台及海外设备,探索解决设备跨境使用困难等。
专服务 ●重点专服务业机构落户或可一次性予300万元支持
政策名称:《前海专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截至2020年底,前海专服务业累计注册企业19025家,占前海注册企业数的15%,但纳税规模仅有11.49亿元,占比为2.4%。
为改变现状,“办法”将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专服务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等,高可一次性给予300万元集聚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专服务业机构可根据纳税情况给予高150万元的突出贡献支持或经营增长支持,二者择优享受;对获得国内外相关奖项的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支持不超过200万元。上述如为港澳台资机构,还可按相关标准的1.3倍给予支持。
此外,拟对首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专服务业机构,可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点专服务业机构或港澳台资机构可给予50%、每年高1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支持;对获得国家、省级、市认定的专服务业园区,高可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