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境外投资项目需要申请备案?
根据《11号文》的相关规定,海外投资项目采取核准和备案两种形式。目前实行核准的管理方式仅于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涉及敏感国家或涉及敏感行业的敏感类项目,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均实行备案管理。
什么情况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1、国内公司需要进驻海外市场,处理业务等需要创建海外公司;
2、企业需要向外投资项目进行汇款,银行则需要按照规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备案文件才能进行汇款操作;
3、国内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子公司再返回国内设立外资企业开设银行外汇账户;
4、国内企业同国外公司有合作的项目或业务,
5、内地公司需要为海外子公司的银行账户付激活款;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
一、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二、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三、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
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四、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
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