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备案申请、人力资源许可证代办申请一站式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
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申请: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登记表;
2、所用场地的产权或租赁证明;
3、不少于200万元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4、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5、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安全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式两份)
申请通过后,由省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批准后,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企业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相关文件,可以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营业。
人力资源许可证申请可做的业务范围:
1、人才中介(猎头):
2、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3、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4、人才推荐
5、人才招聘
6、人才培训
7、人才测评
8、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
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所指的特色人才包括在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过程中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做出相应贡献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特色人才共分为五大类,包括:(一)特级人才,是指具有突出的学术造诣、社会影响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国际d尖人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一类人才,是指获得相关国j级、特别份量的省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三)二类人才,是指获得相关省部级、特别份量的市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或一类人才中相应国j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次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四)三类人才,是指获得相关市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或二类人才中国家、省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次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五)四类人才,是指三类人才中获得相关市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次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各类人才的具体认定评定范围详见《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附件)。
特色人才还包括经市委、市政府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的各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