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除菌产品申请企业标准备案要提供的材料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7号,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的规定,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那么消毒产品企业标准备案怎么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企业标准的修改和复审
1.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如有修改或补充的,应由企业填写《企业标准修改通知单》一式二份,到原备案部门办理修改或补充手续。备案部门应在原备案的标准文本上注明修改日期。企业标准中涉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内容,修改时不得降低其标准水平;已采用的,修改时不得降低其标准水平。
2.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不得超三年。当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发布时,企业标准必须及时复审。企业标准复审时,应由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复审结果通知单》一式二份,到原备案部门办理确认继续有效或废止手续。经复审,被确认有效的企业标准,备案机关应在原备案的标准文本上盖章注明确认日期。确认后的企业标准,原标准编号继续有效。经复审,被认为需要重新修订的企业标准,应予以废止。废止的企业标准,由备案部门加盖标准注销印章。重新修订的企业标准,应到备案部门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标准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标准文本;
(2)编制说明;
(3)备案表;
(4)审定纪要;
(5)审定人员名单;
(6)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及电子副本。上述材料1-5项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