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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的a)为顶盖载荷,顶盖载荷主要由横梁等顶盖构件来承担;
图3的b)为堆码载荷,堆码载荷主要由侧面的框架结构来承担。
这两种载荷值的确定是根据储运条件来定的。
顶盖载荷与堆码载荷的确定是一个比较复杂而又慎重的问题,各国的标准一般都是从大量的储运情况中进行统计, 逐步摸索出来的。以下以日本的标准为例。
1. 顶盖载荷
日本过去的标准中曾规定横梁所承受的顶盖载荷为250kgf/m2,结果设计出来的木箱在储运过程中横梁的损坏经常发生。后来,根据美国林产试验所的报告,对顶盖载荷作了如下的假设:
1)相同尺寸的箱子堆码在一起时,或利用比顶盖宽度大的垫木在箱子上堆码尺寸较小的箱子时,顶盖载荷约为250kgf/m2。
2)不用垫木而将尺寸较小的箱子直接码放在下面箱子的顶盖上时,顶盖载荷为500kgf/m2~850kgf/m2。
参考了这一点,日本在1976年修订标准时,将顶盖载荷规定为500kgf/m2。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发现按500kgf/m2顶盖载荷的横梁已很少发现损坏,在1984年修订标准时将500kgf/m2的顶盖载荷改为400kgf/m2。
随着世界各地储运条件的逐步改善,特别是集装箱运输的普及,1995年日本将流通条件分为1级和2级:
1级:适用于转载次数多,有可能会受到非常大的外力时。主要是用散货船进行的出口运输,或是用集装箱的出口运输但却在码头装集装箱,或在目的地从集装箱卸货再配送的情况;
2级:适用于转载次数少,没有可能受到非常大的外力的情况。主要是国内运输,或是出口运输但采用的是集装联运。
1995年的日本标准中,1级的顶盖载荷仍为400kgf/m2(3.9kPa),但2级的顶盖载荷为1级的2/3,即265kgf/m2(2.6kPa)。2012年修订标准时它们分别圆整成4.0kPa和2.7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