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品出口需要符合那些要求?
根据公告第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应当保证危险化学品符合下列要求:
1、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
2、有关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3、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
4、海关总署以及原质检局的技术规范、标准。
化工品出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化工品出口,无论是包装、运输还是单据都有很多特殊的要求。
1、包装:需要商检机构专门鉴定,并出具“危包证”,将记载包装数量,按出口数量递减。
2、运输:一般拖车需要危托,海运方面需要危柜,都需要特殊的运输方式,比如危柜在船上的位置,是既不能放在甲板上,也不能放到靠近发动机的地方,需要放到专用的危柜区,一般是船舱尾部,水位线高度,因为这里是全船温度这里比较低,也是温度比较稳定的地方。
3、单据:需要“危包证”、MSDS、“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等”,会根据不同的化工产品需要不同的检测报告。还需要找到能出口我们产品的贸易公司或者货代,直接交货给他们即可,这样的情况就需要给他三个单据:BOOKING或代理出口协议、装箱单、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