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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团(商城卖货)

2024-11-23 09:00 113.77.161.154 1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7
主体名称: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拼团 拼团模式 商业模式 营销工具 电商平台 拼购 软件开发 营销模式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联系电话
15766340569
手机
15766340569
商业顾问、软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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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某平台销售面膜套装,原价500元一套,参团价380元一瓶套,十人参与拼团成功,三人拼中七人不中,拼中的人拿产品,奖励对应的380个平台购物积分(购物积分可兑换或购买商品抵扣,无法提现),拼中的人下次参与拼团,只要拼中就可以释放相应比例的购物基金,变成购物金,每次释放5%,直至释放完毕,相当于拼中的人白拿产品。没有拼中的人退款,并且获得8元的现金红包奖励,拼中以及未拼中的人都能获得好处。

一个团购收入3800元,一套面膜的成本是20元,三套面膜就是60元的成本,未拼中的7人每人退全款380,,也就是2660元,红包奖励是7人乘以8元,也就是56元,算法就是:

3800-60-2660-56=1024(元)。

平台盈利1024元。

除此以外,平台为了鼓励用户,只要参与过一次拼团的,平台将会给到用户分销的资格,也就是说,只要用户邀请好友参与拼团抢购商品,即可获得相应的佣金,而佣金的多少会根据平台设定的身份层级来核算,比如普通销售员、销售员、团队长、区代、省代等等。

拼团模式的核心就在于,无论用户是否拼到商品,都可以获得奖励,拼中可以拿商品,后续参与,只要拼中就可以逐渐退回消费的钱,拼不到就拿现今奖励;拼不到的人则可以一直拿现金奖励,还有了分销的资格;平台方少赚了钱,但可以裂变更多的用户,并且持续获得商品的差价,这是三方共赢的局面,也就是拼团模式关键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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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0年0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注册资本15766340569
主营产品小程序、公众号、APP开发、软件开发、分销模式、元宇宙(NFT)、数字藏品、定制开发、商城源码开发、新零售、营销模式、通证经济、数字经济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移动应用系统产业价值创造者!创立于2014年,拥有10年的互联网开发经验,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专注于移动应用系统研发和行业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公司主营:免费提供各种商业模式设计、梳理;小程序、公众号、APP、H5、pc五网合一系统;标准化系统+各类软件系统定制开发;标准化、深度开发领域:云平台系统主要功能:商城、各种分销模式、最新拼团模式、秒杀、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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