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rk也就是欧洲共同市场,对汽机车及其安全零配件产品,噪音及废气等,均需依照欧盟法令【 EEC Directives】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 ECE Regulation】的规定,通过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即授予合格证书,以确保行车的安全及环境保护之要求。E-Mark依认证国别不同,所授予之编号也不同,例如像卢森堡提出申请,其 E-Mark 标志为E13/e13。
E-mark认证流程
1、厂商准备技术资料和样品。
2、 进行测试。
3、 D1次申请需作工厂检查。
(已经获得欧盟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0等质量体系证书的厂商原则上不必作工厂检查)。
4、 测试报告及厂商技术资料送审。
5、 欧洲国家交通部门发证(发证机构可能对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作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厂检)。
方形外框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均可以正常使用而非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
车载充电器、车载灯具/电筒、车载气泵、车载/加热坐垫、车载风扇、车载电水壶、车载冰箱、车载咖啡壶、车载电视/音响、车载电动千斤顶、车载吸尘器、车载电动工具等等
圆形外框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
挡风玻璃、带、前大灯等等。圆形外框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必须使用的产品,
例如:挡风玻璃、带、前大灯等等
1 认证所需资料
2 适用范围
3 车载产品认证
4 汽车产品认证
5 认证流程
6 欧洲标准
认证所需资料编辑
A01新客户信息表格(申请者第1次申请E/e4,8否则不填)
A02初级审核表(申请者第1次申请E/e4,8,否则不填)
A03申请商与制造商之间签定的合同(制造商与申请商不同需填,否则不填)
A04授权书(必填)
A05申请表(必填)
A06产品一致性申明(有多个型号需填写,否则不填)
A07商标使用说明书(申请商需用非自身的品牌时需填,否则不填)
A08附属公司宣称(附属关系需填)
A10代理信(必填)
生产商ISO证书(如无ISO证书,需要验厂),申请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