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备案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企业在确定生产项目或准备开发新产品项目之前,应首先做好市场调研,对产品项目作可行性分析,并尽可能收集相关法规文献和技术资料,起码应了解国内是否有该产品的技术标准,再确定如何制定产品的企业标准。目前,市场上很多产品已有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如木质地板,已有GB/T 15036.1-1994《实木地板块》、GB/T 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18103-2000(实木复合地板》等国家标准,适用于各类木质材料的地板。对这类已有上级标准的产品,应该转化成等同上级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者转化成高于上级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来执行组织生产。这个企业的内控标准也叫企业标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农业企业标准制定办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办理材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表(一式三份);
2、企业产品标准文本(一式五份);
3、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一份);
4、企业产品标准必要的试验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于食品类企业标准的,应进行技术审查,并附《食品企业标准技术审查纪要》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