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进口具体操作流程
1、进口到中国,须提供国外牧场在中国认监局的备案号,如无备案,则无法进口,详见《境外肉类生产企业在华注册名单》。
2、进口代理商需提供产品批次号,原产地证,卫生证,无木包装证明,提单,箱单,发票,合同,货物随附相关单证及海关认定需要的其他文件;
3、国外供应商发货(整柜或散货;进口海运多由国外直接负责至国内口岸)。
4、海运至国内码头(到港后,船公司会有到货通知书给到客户)。
5、到船公司换单(凭到货通知书,提货委托书)。
6、做报检、报关资料(凭海运提单、装箱单、产品说明书等其他所需资料)。
7、报检(根据产品的监管条件,依商检局要求办理相应检验检疫)。
8、商检查柜(如申报产品检验检疫不符,可能导致重新做检,删单重报)。
9、报关(凭提单、入境货物通关单,报关申请单等或产品监管要求所需其他文件)。
10、海关受理(如海关所需文件不齐,不受理退回补齐资料)。
11、海关审价(接受申报价格通过或海关指定货值或海关系统查询价格磋商等情况)。
12、出税单(关税税票、增值税票)。
13、交税(客户公对公网上转账、客户到指定银行交税、客户委托我司代理交税)。
14、码头提柜(交清船公司费用,提柜)。
15、海关查柜(如申报产品不符差等,可能导致退单、删单重报等)。
16、顺利通关、放行、运输至指定地点,客户卸货,还柜到码头。
17、货物入冷库或直接转运至需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