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属性检测鉴定:
一、污泥固废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固体废物定义为: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根据要求,需要对被鉴别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判断是否属于固体危险废物,说明判定依据,并以报告形式说明判定结果。
二、污泥危废属性判定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分为两类,一类不需要鉴别,另一类需要依据标准进一步鉴别,对前一类不需要鉴别的废物,即按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鉴别检测。对需要进一步鉴别的废物,我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撰写危废鉴别方案,提供优质鉴别服务。
三、检测依据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中规定:固体废物依据(GB5085.1-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表1 基本指标
序号 | 控 制 项目 | 限值 |
1 | 污泥含水率 | ≤60% |
2 | pH | 5 ~10 |
3 | 混合比例 | ≤8% |
注:表中 pH指标不限定采用亲水性材料 ( 如石灰等 ) 与污泥混合以降低其含水。 |
安全指标中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 污染物浓度限值
序号 | 控 制 项目 | 限值 | |||||||||||||||||||
1 | 总镉 (mg/kg干污泥 ) | <20 | |||||||||||||||||||
2 | 总汞 (mg/kg干污泥 ) | <25 | |||||||||||||||||||
3 | 总铅 (mg/kg干污泥 ) | <1000 | |||||||||||||||||||
4 | 总铬 (mg/kg干污泥 ) | ||||||||||||||||||||
5 | 总砷 (mg/kg干污泥 ) | <75 | |||||||||||||||||||
6 | 总镍 (mg/kg干污泥 ) | <200 | |||||||||||||||||||
7 | 总锌 (mg/kg干污泥 ) | <4000 | |||||||||||||||||||
8 | 总铜 (mg/kg干污泥 ) | <1500 | |||||||||||||||||||
9 | 矿物油 (mg/kg干污泥 ) | <3000 | |||||||||||||||||||
10 | 挥发酚 (mg/kg干污泥 ) | <40 | |||||||||||||||||||
11 | 总氰化物 (mg/kg干污泥 ) | <10 对于用作覆盖土的污泥泥质,也提出了基本指标和卫生学指标。其基本指标应满足表3的要求。 表3 用作垃圾填埋场覆盖土的污泥基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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