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对文种的规定及时间。
不同的国家对办-理的文种也有不同的要求,如向利比亚、科威特两国申请时须附阿拉伯文的有关单据,向委内瑞拉、哥伦比亚、乌拉圭、玻利维亚申请时则必须附西班牙文译文等。
土耳其、泰国、菲律宾需一式两份;且有时公布的时间不稳定多预留时间,以免产生其它不必要的费用,如:滞港费用等等。
在香港一般是3个工作日,加上邮寄休假的时间,一般是7天。北京的一般是在7-30个工作日,视国家而定,委内瑞拉,利比亚,巴西,卡塔尔等国的时间较长,但一般都是三周左右。
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如何对国内发生的事实办-理公证、手续?
答:公证所涉及的事实发生在我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我国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申请公证,并办-理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和文书使用国驻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