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食品企业标案由卫生部文件说明,卫政法发〔2009〕5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食品法引》,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行业和地方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该企业应办理备案
如何制定企业标准|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要求
1、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和进行技术审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批准、发布和组织实施。
2、企业产品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标准的结构、格式要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标准,内容完整并能准确表述产品的功能和特性。
3、企业应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合法性、科学性、与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以及标准的实施后果负责。
4、企业产品标准应在批准发布后三十日内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一、根据企业产品实际确定起草企业标准
标准是指导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依据。在我国,通过发布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各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其试验方法作出具体规定,对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企业应遵照执行;对尚无上级标准的,应当制定产品的企业标准。
企业在确定生产项目或准备开发新产品项目前,应做好市场调研,对产品项目作可行性分析,并尽可能收集相关法规文献和技术资料,起码应了解国内是否有该产品的技术标准,再确定是否需要制定产品的企业标准。目前,市场上很多产品已有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如木质地板,已有GB/T 15036.1-1994《实木地板块》、GB/T 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18103-2000(实木复合地板》等国家标准,适用于各类木质材料的地板。对这类已有上级标准的产品,应按标准规定直接执行组织生产。
有的企业标准在国家标准发布之前,已按程序备案并在实施,这些企业标准在不与上级标准抵触的原则下,在标准的有效期内仍可执行。但应注意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作比较,如果企业标准未能满足国家标准的条文,应参照国家标准对本企业标准进行修订;重要指标与上级标准不相符的,应废止该企业标准,直接执行国家标准。企业在生产或开发新产品之前,应做好市场分析和信息处理,再确定是否制定企业标准。这样,既节约时间,又能经得起市场对该产品标准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