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房屋加层改造检测一般流程:
东莞市房屋加层改造检测一般流程,我公司是依法批准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检测鉴定公司。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扩项评审,并获得建筑工程检测鉴定甲级资质、钢结构工程检测甲级、建筑材料检测甲级、金属结构乙级检测资质,承担国内基本建设项目以及相关行业的质量检测任务,是对社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公正检测数据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我公司施工力量雄厚,拥有大量的机械和设备,可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及周围环境,选择相应施工机械和施工手段,具有速度快、费用低、安全可靠、对周围环境干扰小等特点。我公司拥有一批技术力量雄厚、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和一支训练有素的施工队伍。多年来我公司一惯全心全意为首都及各地区服务的宗旨,发扬艰苦创业、勇于拼搏的精神,“信誉、安全、质量、用户至上”的经营指导。新的世纪,展望未来,我公司全体员工热情期待与各朋友真诚交流与合作,我公司已和各大建筑公司如城建集团、中铁集团、市政、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多年的合作关系。我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限公司。主要的检测业务范围包括:见证取样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结构质量工程检测、建筑抗震性能检测、危房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工程监测与监控、结构鉴定等。
一、东莞市房屋加层改造检测一般流程——房屋加层改造检测的必要性:
1 原建筑地基、基础的承载力
确定加层方案时要详细阅读原建筑的竣工图纸、资料、地质勘探报告。通过对地质资料的认真研究,并加以计算,从而确定该地基有无能力承受加载;是计算其基础的承载力,了解基础的类型,确定该地基基础的承载极限,确定加层规模。一般认为,原设计对建筑的地基、基础都有一定的安全系数,并且地基经过一段时间的承载后,承载力都有所提高。一般建筑都有可能加层,只是加层规模大小的区分。
2 建筑结构及其构件的承载能力
建筑结构有木结构、砖混、框架等几种类型。一般来说,加层只考虑在框架及砖混结构的建筑上进行。从整体结构上看,框架承载力较大,抗震性好,但目前,框架结构加层较少,因砖混结构的建筑较多,在砖混结构的建筑上加层较多,加层时应对原建筑中的梁、板、墙、柱等受力构件的承载力进行认真的验算,通过对钢筋的形状、规格、直径及砖、混凝土、砂浆标号等主要材料的分析,算出目前该结构的承载力,加以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为加层荷载的设计依据。
3 房屋建筑的整体性
在旧房屋建筑上加层,不但要求承载力允许,还要考虑加层部分和原建筑部分的整体性以及整体结构的抗震性,对加层建筑增强整体性这一问题,主要应考虑以下两点:
3. 1 对原建筑的加固
一般情况下,建筑加层对原建筑都要加固,加固方法可以采用在原建筑墙体上增加壁柱、圈梁(包括角柱) 等措施。
3. 2 新旧建筑的结合
新旧建筑的结合是加层中关键的一环,如何才能使新旧建筑有机地结合为一体,主要是新旧建筑受力构件的连接问题,连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筑的整体性。连接时,新旧建筑的圈梁、构造柱、壁柱的十字交叉点尤为重要。
4 正确的实际考察及测试
在通过阅读图纸认真计算的基础上,必须进行实际的考察与测试。一是考虑原建筑的施工质量;二是考虑原建筑经一段时间的使用后,其受力构件性能是否良好。考察时,对照原建筑竣工图、基础部分挖开关键部位,察看基础类型与施工质量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按施工规范施工,特别是对混凝土、砂浆标号进行测定。对受力构件如大梁、楼板等进行加载试验,后将这些试验数据及承载力计算整理,作为设计依据。
5 已有裂缝等病害的加层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常会发生一些裂缝、下沉等现象,这类房屋一般不考虑加层,对别无选择、非加层不可的建筑,必须对病害原因认真分析,并加以治疗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东莞市房屋加层改造检测一般流程——对经加层改造而又要求改变用途的房屋, 在取得资料后,应将原有结构同加层改造时新增结构一起考虑, 并从中找出内在的联系。
验算时应抓其主要矛盾进行验算, 从整体上考虑问题, 抓住结构中不利的情况, 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校核,这样不仅节省时间,获得可靠的安全度。
结构验算不要盲动手, 也不能仅从安全角度出发而采取过于简化的方法验算。如果这样容易造成同设计思路相佐,且同实际情况不符的结果。例如我们在验算地基基础时, 由于从设计的基础图上来看, 钢筋混凝土柱直接利用原有基础,且仅在半边基础上加钢筋混凝土柱, 直观上看很容易理解为是偏心受压基础我们经过截面核心复核, 其结果却是该截面的偏心距,即是轴心受压基础, 按此验算基础能够满足要求, 如果按偏心受压基础验算其结果则同实际出人太大。
对有关资料中的数据不能盲目选用由于该房施工时, 正值整个建筑市场上园孔板的质量存在较大的问题,而在园孔板的检验报告中也记载了园孔板不符合设计规定,故我们将园孔板作为一个重点进行了验算验算时针对记录中的有关数据我们进行了专题讨论,如果按测试报告中的数据验算,则同实际情况相差太远,经反复研究、分析, 认为原记录有误,决定采取现场取证的办法来确定有关数据。通过大面积钻孔实测,。这个结果就同实际情况基本相符了, 未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 ,它能够满足作为学生宿舍使用的要求, 也就达到了我们检测的目的。这个问题说明, 我们在验算中不能盲目采用资料上的数据,而要合理加以选用, 这样才能有效地达到目的。对于通过验算得出的有限制条件的结构构件, 要给出使用的高控制值,供使用单位选用。对于这一点, 我们在结论中专门提出, 让使用单位既有章可循, 又能保证安全使用。
三、东莞市房屋加层改造检测一般流程——建筑结构检测与鉴定是采用各种检测方法对建筑结构进行耐久性检测,并对其安全性、可靠性鉴定,得出其鉴定等级和是否需要加固的结论。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关于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抗震鉴定的规定:
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第二十条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一)属于重大建设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筑物、构筑物。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检测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3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中关于检测鉴定的内容
第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抗震设防标准。
第十二条 已建成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
(一)《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甲类和乙类建筑工程;(二)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房屋建筑工程;(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房屋建筑工程。鼓励其他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房屋建筑工程产权人,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经鉴定需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期内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未加固前应当限制使用。
第十三条 从事抗震鉴定的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鉴定质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抗震加固设计与施工,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抗震加固应当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产权人的房屋维修计划相结合。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当进行抗震加固。
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加固,应当注意保持其原有风貌。
第十六条 已按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各种人为因素使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能力受损的,或者因改变原设计使用性质,导致荷载增加或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产权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验算、修复或加固。需要进行工程检测的,应由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受损房屋建筑工程抗震性能的应急评估,并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第十八条 震后经应急评估需进行抗震鉴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按照抗震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经鉴定需修复或者抗震加固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修复或者抗震加固。需易地重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
1.4《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中关于检测鉴定的规定
1)基本规定中的3.4.6条
3.4.6工程结构应按设计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应定期检查结构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维修;当需变更使用用途时,应进行设计复核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