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旧装订机怎么进口,清关需要哪些资料文件
"进口日本旧装订机需完成CCIC装运前检验,提供原产地证明、技术参数等文件,清关时注意13%增值税和5%关税计算,木质包装需IPPC认证,电压需适配220V。"
从日本进口旧装订机的流程和所需文件需遵循中国对旧机电产品的特殊监管要求。以下是详细操作指南和必备文件清单:
进口流程
1. 前期准备
确认设备合规性
核查旧装订机是否属于《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可通过中国海关总署官网或咨询报关行确认。
获取HS编码
装订机通常归入 HS 8441.(书籍装订机械类),需根据具体功能(如打孔、胶装等)确定准确编码,影响税率及监管条件。
2. 日本出口方操作
装运前检验(CCIC检验)
旧机电需由日本当地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或海关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确认设备安全、环保达标。
检验通过后,获取《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
日本出口申报
日本供应商需向日本海关提交: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装箱单(Packing List)
出口申报单(Export Declaration)
原产地证明(如适用,可享关税优惠)
3. 中国进口清关
提交报关单证
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委托报关行提交以下文件:
设备技术参数及出厂证明
设备照片及运行视频(便于海关查验)
原产地证明(日本官方或商会签发)
木质包装声明(如有木箱,需提供IPPC熏蒸证明)
商业发票、装箱单、贸易合同
提单(B/L)或空运运单(AWB)
《装运前检验证书》
申报要素(品牌、型号、功能、用途等)
中文说明书(部分海关要求)
海关审单与查验
海关审核单证一致性,可能要求补充说明或查验货物。
二手设备查验率较高,需配合提供设备实物或影像资料。
缴纳税费
关税:根据HS编码确定(普通装订机多为0%-8%)。
增值税:13%(按CIF价+关税计算)。
示例:若CIF价为10万元,关税为5%,则税费为:关税5000元 + 增值税(10万+5000)×13% = 13,650元,总计18,650元。
提货与属地检验
清关后凭提货单到港口/仓库提货。
部分旧机电需在目的地接受环保、安全检查,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执行。
清关必备文件清单
(一)日本出口方提供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装箱单(Packing List)
出口申报单(Export Declaration)
《装运前检验证书》(CCIC或其他机构签发)
设备技术参数及出厂年份证明
原产地证明(非必需,但建议提供)
设备照片及运行视频(建议存档备用)
(二)中国进口方提供
营业执照(需有进出口权或代理协议)
报关委托书(若委托代理报关)
中文说明书(需与设备功能一致)
木质包装声明(如有木箱需IPPC熏蒸证明)
注意事项
禁止进口目录
确认设备不在《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内,如涉及石棉、高能耗等设备禁止进口。
木质包装要求
日本出口木箱需符合IPPC标准,否则可能被要求销毁包装或退运。
电压与适配性
日本电压为100V/50-60Hz,中国为220V/50Hz,需确认设备是否兼容或需加装变压器。
售后服务
提前联系国内维修点,确保设备后续维护支持。
| 法定代表人 | 邢雪斌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木材、食品、化工、化妆品、新旧二手设备国外提货海运,出口报关,中检装运前检验,报关报检,清关送货 | ||
| 经营范围 | 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子设备及配件、电线电缆、通用机电设备及配件、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木材、化妆品、石材、玻璃、塑料制品;有关物流的信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进出口代理业务范围:国际海运、航空货运、进口报关报检、进口商检备案、进口香港中检、进口单证办理、国际仓储、香港拼柜快件进口等全套进口代理业务。A.货运代理:国际海运、国际空运、运输、越南线运输、国内拖车送货。B.报关报检:东莞/深圳/广州/宁波/厦门/上海/天津/青岛等全国各大港口均由代理报关服务中心,提供专业代理报关服务。C.CCIC中检:旧机械设备装运前检验、油漆涂料化工备案申请、香港中检代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