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有三大类:运营商主导模式、车企主导模式、第三方充 电服务平台主导模式。商业模式有三大类:运营商主导模式、车企主导模式商业模式有三大类:运营商主导模式、车企主导模式商业模式有三大类:运营商主导模式、车企主导模式
1)运营商主导模式:现阶段主要运营模式,收入来源较单一,模式需完善
运营商主导模式指由运营商自主完成充电桩业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为用户提供充电服务的运营管理模式,是充电桩行业现阶段的主要运营模式。充电运营商一般具备雄厚的资本,前期对场地、充电桩等基础设施进行大量投资。采用充电运营商主导模式的充电桩,大部分为公用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由于行业竞争激烈、用户对充电费用很敏感,充电服务费提升较为困难,充电运营商都致力于提高单桩利用率,来提升盈利能力,桩体广告费、增值服务费等占比较小。由于参与者较多,部分运营能力较弱的运营商逐渐退出。在 300 多家运营商中,运营超过 1000 个充电桩的企业仅 15家,一些小企业已停止运营,少量头部运营商 目前主导充电桩市场。
2)车企主导模式:车企自建桩与合作建桩模式并存
车企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将充电桩作为售后服务提供给车主更优质的充电体验,主要适用于较为成熟的电动汽车企业当中,对于资金和用户数量有较高要求。采用车企主导模式的充电桩,大部分为公用充电桩,以及私用充电桩。而充电桩的实际需求不断增加,车企在能源供给与技术方面相对运营商而言较为匮乏,很难解决建桩成本和车主服务之间的矛盾,资金压力较大,部分车企开始从自建充电桩逐渐转变到与运营商合作运营的模式。
3)第三方充电服务平台主导模式:充电资源分配更优,单桩利用率提升
第三方充电平台一般不直接参与充电桩的投资建设,通过自身的资源整合能力将 各大运营商的充电桩接入自家SaaS平台,以智能管理为依托提供商业价值,其独特的流量优势使其他企业短期内难以复制。以平台为主导的运营模式可打通不同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为用户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充电体验。此种模式的收益来源于与运营商的服务费分成和以大数据挖掘为基础的增值服务,与运营商之间会存在部分利益冲突,一旦头部运营商退出合作第三方平台的价值将难以体现,需建立完善的相互依存、互惠互利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