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湾工厂进口一批旧设备,在操作进口旧机电装运前检验检疫CCIC
以下问题,还是工厂自己不会操作,可以找我们代理, 的人做的事儿,
关于2021年1月实施的进口旧机电细则,
编号 20210308
姓名
8910000513216
留言时间
2021-03-08 15:17:06
留言内容
西安海关我司*****(西安)有限公司,目前我司准备从我司的台湾工厂进口一批旧设备,在操作进口旧机电装运前检验检疫时遇到如下问题:根据2021年实施的旧机电细则,需要在单一窗口上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系统”上操作,我司在操作的过程中未查询到已备案的“装运前检疫机构”,无法申请该业务,我司准备委托台湾的中检机构检验。 目前在旧机电监管系统上查询不到一家检验的中检机构。目前在没有备案机构的情况下,我司如何开展旧机电装运前检验检疫业务呢?
问题分类
企业备案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1-04-26 10:53:58
投送单位
西安海关
回复内容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7号,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此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以第三方身份独立、公正地开展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工作,对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具体名单以总署公告为准。如还有不清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