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关于 APEO 的限制法规主要是 2003 年 6 月 18 日颁布的指令 2003/53/EC。
该指令内容涉及限制某些危险物质如壬基酚(NP)、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的使用、流通以及排放。规定如果产品中壬基酚(NP)或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含量等于或高于0.1%(重量比),该物质就不能用于生产,除非用于特定的情况,如用于涂料印花的黏合剂等。
1999/178/EC 决议即 ECO-LABEL 生态纺织标签,规定禁用 APEO,但该标签属自愿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欧盟的法规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进行更新和调整,具体情况还需关注欧盟相关政策的Zui新动态以及不同产品的具体要求。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可能有各自对APEO 的限制规定。在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贸易时,需充分了解并遵循相应的法规标准,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NP/OP/NPEO/OPEO 测试主要是针对烷基酚(AP)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类化合物的检测。 NP 指壬基酚,OP指辛基酚,NPEO 指壬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 指辛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是目前广泛使用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主要代表,具有良好的润湿、渗透、乳化、分散、增溶和洗涤作用,广泛用于洗涤剂、个人护理用品、纺织、造纸、石油、冶金、农药、制药、印刷、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塑胶甚至食品行业产品的加工制造。在纺织品加工中,常用的精练剂、润湿剂、渗透剂、酶制剂、印花浆料、粘合剂、涂层剂、匀染剂、防水剂、各种乳液和分散剂等都有可能使用APEO。APEO 及其分解产物存在一定的危害性,且在环境中降解缓慢,易聚集而产生毒性。 欧盟第 2003/53/EC号指令限定:若化学品及其制备物中的 APEO 及 AP 含量高于0.1%(1000mg/kg,重量百分率),则该化学品及其制备物不能用于纺织品和皮革加工、纸浆生产和造纸生产、化妆品、杀虫剂和生物杀灭剂的配方。由于 NPEO 和 OPEO 占 APEO 总量的 95%以上,NP 和 OP 分别为它们的主组分,检测结果必须是这 4个化合物的总量及其中任何一个化合物低于限量,才算是合格产品。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会有不同的测试标准和限值要求,具体限值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来确定。在进行检测时,建议参考Zui新的法规标准,并选择具有资质和专业能力的检测机构。例如,在一些标准中,对于纺织品和皮革等产品,壬基酚(NP)和辛基酚(OP)的总量限制可能为小于10mg/Kg,壬基酚(NP)、辛基酚(OP)、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和辛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的总量限制可能为小于100mg/Kg。但这些限值可能会随着法规的更新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如果你需要进行相关产品的检测,可以咨询专业的检测机构,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也应注意选择环保型的替代品,以减少APEO 及其相关化合物的使用,降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