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二手新旧汽车用压力机(旧)手续流程要重视不合格项
北京海关查获不合格进口机电设备
发布时间:2021-07-02 09:16 文章来源:北京海关 【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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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北京海关所属平谷海关在对一台进口旧机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2项不合格项目。
平谷海关辖区内某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平谷海关申报进口一台汽车用压力机(旧),用于加工汽车零部件,重量96.30吨,货值10.35万美元。经海关关员现场检验发现,这台压力机的电控柜带电端子裸露在外,缺少绝缘和防护,按键指示语言未使用中文,不符合GB19517-2009、GB17120-2012标准要求。
带电端子裸露、无绝缘无防护,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导致操作人员触电,而漏电产生的电火花也可能引起火灾,严重影响使用者人身及财产安全。按键指示语言未使用中文,可能导致机器使用不当,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危害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目前,该货物进口企业在北京海关的监督和指导下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项目进行了技术处理:为裸露带电端子加装防护罩,并对按键加贴中文标识。
小贴士:
1、GB19517-2009第2.2项规定,可以采用绝缘保护技术,直接接触保护技术、间接接触保护技术等对电气设备按设计用途使用时由于电能直接作用而造成的危险提供足够的保护。第2.2.3项规定,为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分,可以采用电气设备结构与外壳,或将其装置在封闭的电气作业场中等直接接触保护技术。
2、GB17120-2012第6.1项规定,使用信息应使用中文。应准确、通俗易懂。
海关温馨提示,进口商在进口旧机电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旧机电产品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标志标识等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2.进口机械设备上的按键指示等使用信息应使用中文标识。如未使用中文,可通过加贴中文信息等方式进行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查询,拟进口产品是否属于应实施检验监管的旧机电产品,是否需要装运前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