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电设备之进口手续前合规审核-禁止进口、限制进口需许可证
AEO认证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并执行禁止类产品合规审查制度。对于涉及进口旧机电产品的企业,无论是否为AEO认证企业,都应该建立这一制度,以防止因疏忽而引发的巨大风险。
萍萍认为这一制度不仅应包括禁止类产品的审核,还应涵盖限制类产品的情况。对于需要许可证的限制类产品,企业应提前进行审核,并确保提前准备好各种许可证件,以缩短通关时间,提高贸易效率。以下是萍萍整理的海关关于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的参考。
1、禁止进口类
1)列入《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目录》中的产品(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附件);
2)旧玻壳、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监视器等(详见质检总局、发改委、信息部、海关总署、、认监委公告2005年第134号附表);
3)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的工业、商业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5年第117号附件);
4)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旧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详见环保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环函〔2007〕200号附件)。
5)除以上四类以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五批,关于废机电产品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内的产品。(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6号附件)
如是获得国家特别许可或省级以上部门明确批准的旧机电产品在禁止进口类产品中也是可以进口的。
2、限制进口类(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