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厂房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机构
1 混凝土
1.1 可根据《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DBJ08-223-96抽样检测混凝土强度,并按《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进行混凝土强度校正。也可根据《后钻拔出法测定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DBJ08-215-95,检测混凝土强度。
1.2 混凝土构件抽样数量每层不应少于10个,抽样部位应按现场测试条件和房屋结构特点合理分布。
1.3 用于混凝土强度校核用的混凝土芯样数量不应少于3个。
1.4 根据《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90检测可疑混凝土构件缺陷。
2 砌体
2.1 可通过检测砌墙砖和砌筑砂浆强度,采用间接法测得砌体强度。
2.2 可在现场抽取砌筑砖,清洁砖表面后,按《砌墙砖(外观质量、抗压、抗折强度、抗冻性能)检验方法》GB2542,确定砖强度等级。
2.3 可在现场抽样采集砌筑砂浆颗粒,取样部位每层不应少于3外,可按《现场砌筑砂浆筒压强度试验方法》GBJ08-212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2.4 可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标准,推定砌体强度。
1工业建筑楼面在生产使用或安装检修时,由设备、管道、运输工具及可能拆移的隔墙产生的局部荷载,均应按实际情况考虑,可采用等效均布活荷载代替。
注:1) 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包括计算次梁、主梁和基础时的楼面活荷载,可分别按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确定。
2)对于一般金工车间、仪器仪表生产车间、半道体器件车间、棉纺织车间、轮胎厂准备车间和粮食加工车间,当缺乏资料时,可按本规范附录C采用。
2工业建筑楼面(包括工作平台)上无设备区域的操作荷载,包括操作人员、一般工具、零星原料和成品的自重,可按均布活荷载考虑,采用2.0kN/`m^2`。生产车间的楼梯活荷载,可按实际情况采用,但不宜小于3.5kN/`m^2`。
1. 本工程结构布置基本合理,荷载传递路径简捷。
2. 该建筑所抽检的一至二层柱抗压强度区间值为26.0~42.5MPa;二至屋面层梁抗压强度区间值为25.7~42.6MPa。
3. 所抽检主体结构的柱、梁及楼板底部钢筋配置检测结果详见表5.1-5.3。
4. 所抽检的柱、梁截面尺寸及楼板厚度检测结果详见表7.1-7.3。
5. 经外观检测,该建筑室内外地面与主体结构之间没有出现明显的相对位移,上部结构中未出现因地基不均匀沉降所引起的倾斜等情况。
该建筑物一层扩建钢结构简易房,二层阳台加建钢结构简易房用作仓库,屋面加建轻钢结构铁皮屋面,第一至二层墙体有轻微开裂现象,二层板和屋面板及楼梯间处墙体有开裂、渗漏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