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厂房加建改造结构检测鉴定资质专业
一、东莞厂房加建改造结构检测,建筑结构的常规检测宜一下列部位列为检测重点:、
(1)出现渗水漏水部位的构件;
(2) 受到较大反复荷载或动力荷载作用的构件;
(3) 暴露在室外的构件;
(4) 受到腐蚀性介质侵蚀的构件;
(5) 受到污染影响的构件;
(6) 与侵蚀性土壤直接接触的构件;
(7) 受到冻融影响的构件;
(8) 委托方正常检查怀疑有安全隐患的构件;
(9) 容易受到磨损、冲撞损伤的构件;
(10) 悬挑构件等。
二、东莞厂房加建改造结构检测:
3、建筑结构的专项检测
既有建筑专项检测主要是因建筑使用功能的改造等带来的建筑结构主题变动,使用荷载增大和建筑结构使用中出现明显的裂缝及损伤等。其建筑结构专项检测的针对性很强,应根据检测的目的,确定检测的范围和项目及其相适应的方法。
(1)对于程裂缝检测,应根据裂缝形状初步判断裂缝的类型,其现场检测应对裂缝出现的范围、构件类型、裂缝的宽度、深度和长度及其出现裂缝构件的材料强度等级、施工质量、设计构造是否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等。一般不应扩大到未出现裂缝的构件上。只是当受力构件裂缝较为普通和裂缝较宽、甚至会造成构件的脆性破坏时,才应对建筑结构进行全面检测鉴定。
(2)对因火灾和爆炸引起建筑结构的检测,应初步划定影响范围,对直接破坏区应逐个构件进行检测,指明损伤的程度及其不同程度的范围,对其影响区域应根据与破坏较终区域的距离,在检查外观破坏现象的基础上进行抽样检测。该项检测应提供出较严重破坏区,影响轻微区和对结构安全不会造成影响区域的范围,为处理方案提供的依据。
(3)对改变建筑结构使用功能引起结构主体变动者,则应根据主体结构变动所涉及的构件及其原建筑结构的类型,结构体系等情况,确定检测方案,在确定检测方案中还应听取改造设计者的意见,了解他的需要提供哪些构件的检测数据等。但不能把局部进行改造也变成为全面的结构检测鉴定。
建筑结构构件的检查检测
宜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检查检测:
1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检查检测可分为构造及连接、裂缝、变形、混凝土抗压强度、钢筋配置情况、现场荷载试验或其他损伤等项目。
2构造及连接的检查检测主要包括:构件种类(现浇或预制)、截面尺寸与偏差、支承处的构造方式、连接形式和所用材料、构造尺寸、伸缩缝的设置及完好性能等。
3裂缝的检查检测主要包括:裂缝的分布、位置、走向、长度、宽度、深度、数量、裂缝发生及开展的时间过程、裂缝是否稳定、裂缝内有无盐析、锈水等渗出物,裂缝表面的干湿度,裂缝周围材料的风化剥离情况以及裂缝开展情况等。
4变形检测主要是对构件弯曲变形和倾斜(率)的检测。
待测构件的检测面上有装饰层或抹面层时,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应将其去除。
可使用吊锤、多功能检测尺、弦线、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等仪器设备进行检测。
可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和《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标准》DB11/T637附录F的规定进行。
5混凝土构件抗压强度的检测,可采用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法或后装拔出法等方法。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及碳化深度的测定可按《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泵送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DBJ/T 01-78-2003的规定进行。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可按《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的规定进行。
三、东莞厂房加建改造结构检测相关规范:
1.《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2.《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8.《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T13-71-2015)
9.《钢筋混凝土用钢?*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10.《回弹法检测砌体中普通粘土砖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13-73-2006)
11.《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13-7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