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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共享购商业模式

2025-05-28 09:00 183.22.251.251 1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2
主体名称: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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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消费增值系统,软件开发,消费返利,共享购模式,消费增值模式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联系电话
19164575317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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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卢立雅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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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4575317

产品详细介绍

解析:共享购模式。

共享购模式有两种资产:共享值、共享积分。

用户在平台消费获得商家让利额的10倍共享值;商家获得2倍。

举例:

用户购买100元的商品

用户获得:100x10%x10=100(共享值)

商家获得:100x10%x2=20(共享值)

共享值没有实用的价值,共享值唯一的用途是转换为共享积分,共享积分可以交易,在平台流通,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或者直接与商家交易。商家在平台开店需要缴纳500元的共享积分。

假设现在的共享积分1元/个,商家需缴纳500个积分;共享积分5元/个,那么需缴纳100个共享积分。

举例:

平台总发行39万共享积分,每天释放498共享积分

个人获得共享积分=个人共享值÷全网当日共享值x每日释放积分

举例:

用户拥有100共享值,全网当天有10000共享值,平台当天释放了498共享积分

个人获得:100/10000x498=4.98(共享积分)

共享积分的价值根据每天平台交易额开展起伏,依照当日释放出来使用价值总计,与共享值等价才行。消费者与商家交易后,消耗共享积分,而平台的共享积分是衡量发行,积分数量会越来越少,共享积分的价值也就越来越高,持有积分等于持有平台公认的价值。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APP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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