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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人+合伙人模式详细介绍!

2024-11-30 09:00 113.78.236.201 1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
主体名称: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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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软件开发定制,商业模式开发,引流软件,私域引流,软件开发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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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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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刘嘉林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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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近在网上有个商业模式热度很高,叫做代言人模式和合伙人模式,在电商模式层出不穷的,商业模式的存活率是很低的,很少有商业模式能禁得住市场的考验,但代言人模式和合伙人模式仿佛是个人例外。本期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代言人+合伙人的商业模式。

代言人模式:

代言人模式有一个特点,就是越早入场得收益会越高,代言人模式的奖励机制是以消费的时间排序。由于代言人是平分该商品利润的10%,产品的销售量越高,销售额的基数越大,代言人可以获得的奖励也就越高。

举例:

假设某商品的总销售额为10亿元,该单品毛利率为30%。该单品的毛利为3亿元。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人=30万/人第二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人=3万/人第三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0人=3000/人

合伙人模式:

合伙人的奖励机制是以升级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第1-100名合伙人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第101-1000名合伙人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第1001-10000名合伙人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用户可以购买商品成为销售员,销售员享受直推订单的销售员奖励。销售员通过完成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可享受按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的合伙人奖励,合伙人享受全平台分红,按全平台销售利润与合伙人对应的比例享受合伙人奖励。

合伙人模式的特点是越早入场,收益越高:以入场时间排序为基础的奖励机制,满足合伙人的条件并升级后,持久性享受平台的利润分红,合伙人享有更高的利润分红,吸引更多用户参与平台分红,激励用户参与消费和升级身份。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APP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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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主营产品专注公众号、小程序开发,APP开发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微三云】作为国内的移动电商系统提供商,致力于让再小的商家也有自己的大数据!创立于2014年,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专注于移动应用系统研发和行业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目前旗下拥有“云平台、云视商、供应链、超级云APP、元宇宙NFG、联盟链系统、广告机系统、收银系统”9大产品系列,全面帮助企业经营移动社交电商和全渠道新零售,通过构建技术、资本、运营“三位一体”的整体服务输出方案,提升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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