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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都在刷共享购模式,共享购模式到底是什么?

2024-11-30 09:00 113.78.236.201 1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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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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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体名称: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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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消费增值系统,软件开发,消费返利,共享购模式,消费增值模式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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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共享购模式到底是什么?全网都在刷共享购模式,这个模式怎么突然就火了?根据【2022.1.18发改委】发布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文件中,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推广市场化激励措施,探索实施全国绿色积分制度,估计地方结合实际建立本地绿色消费积分制度,以兑换商品、折扣优惠等方式鼓励绿色消费。

共享购模式结合线下线上新零售,以消费返利、通证经济的消费创业,助力线上线下新经济发展,促进新消费,从而打造消费创业的新生态。共享购模式通过注册平台获得“共享值”,消费大礼包解锁共享值,共享值通过完成任务转化为共享积分

共享购模式中,用户可以通过消费来获得共享值,再通过平台发放共享积分的规则来获得“共享积分”,共享积分可以升值以及变现的。共享购模式是一个“消费返利”的模式。

共享购模式逻辑:

消费者在平台消费获得共享值,消费者10倍,商家2倍。

购买礼包激活共享值流通和交易。

平台每天衡量发行共享积分

以全网50万“共享值”、个人消费5000元、商家让利10%、每天空投500枚“共享积分”为例进行计算

个人获得“共享值”:5000元=5000“共享值”

个人获得“共享积分”:5000“共享值”÷全网50万“共享值”×500枚“共享积分”=5枚“共享积分”

共享积分的购买力会根据每日全网消费额进行上下波动,按照当日共享值释放价值累计。商家让利的金额作为共享积分购买力的托底,商家让利越多共享积分的购买力也就越高。

共享积分的价值是根据市场供需关系波动,按照当日释放价值累计,以共享值等值为止。那么商家获得的共享值:1000元*10%*2倍=200共享值,商家让利越多,那么共享积分价值越高。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APP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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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主营产品专注公众号、小程序开发,APP开发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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