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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案,让广大用户成为你的代言人!【江西软件开发】

2024-11-28 09:00 183.22.251.52 1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
主体名称: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软件开发定制,商业模式开发,引流软件,私域引流,软件开发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联系电话
1375125521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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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刘嘉林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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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现在市面上,有这么一个模式方案,用户购买指定产品就可以成为该产品的代言人,即可享受该产品带来的分红,它是怎么样的一个方案呢,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例子来说明这个模式的玩法:

假设平台一款白酒产品售价600元,30%的成本,70%的利润,拿出40%的利润回馈给用户

用户购买这款白酒后,会按照购买顺序进入排队,越早购买的人,其收益就越高,如:

1-10名,享受10%的分红池分红

11-50名,享受10%的分红池分红

51-200名,享受10%的分红池分红

201-500名,享受10%的分红池分红

假设平台营业额有100万,那么每个分红池就会放入10万进去,那么其分配到的就是:

1-10名,10万÷10=10000/人

11-50名,10万÷50=2000/人

51-200名,10万÷150=666/人

201-500名,10万÷300=333/人

从以上公式可以看到,排名越靠前,其收益就越高,那么企业可以怎么合理运用这个方案呢?

如平台刚起步时,平台可以通过这个方案进行快速引流,可以把这个方案做成一个季度活动,每个季节出一次,刺激用户(这个分红只有一个情况不会分下去,那就是平台把这款产品给下架了)就如同以往的广告一样,先到先得,不同的点就是,你购买我的产品后,就相当于我的股东,享受平台带给你的分红。

的分享就到这里了,如有想了解模式方案的,可以评论留言私信,谢谢大家,再见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APP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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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主营产品专注公众号、小程序开发,APP开发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微三云】作为国内的移动电商系统提供商,致力于让再小的商家也有自己的大数据!创立于2014年,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专注于移动应用系统研发和行业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目前旗下拥有“云平台、云视商、供应链、超级云APP、元宇宙NFG、联盟链系统、广告机系统、收银系统”9大产品系列,全面帮助企业经营移动社交电商和全渠道新零售,通过构建技术、资本、运营“三位一体”的整体服务输出方案,提升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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