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因为软件开发行业无明确禁止法规, 该企业仅提供软件开发外包定制服务,项目需取得国家许可,严禁非法用途。 违法举报

共享门店:让人人都能当老板,人人帮你找客源

2024-07-21 18:21 113.78.238.250 1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松山湖溢嗨技术服务中心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东莞市松山湖溢嗨技术服务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报价
请来电询价
产品
积分商城会员商城
属性
源码定制
地区
东莞
关键词
链动2+1小程序,拼团小程序商城开,消费返利系统开发,微三云陈明凤,DAPP开发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302室02
联系电话
13268813057
杨总监
13268813057
联系人
杨总监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3268813057

产品详细介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共享经济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共享经济通过共享资源、共享服务的模式,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益的Zui大化。

在这个背景下,共享门店成为了一个新的玩法,通过门店共享合伙人分红的模式,为门店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和福利。


一、共享店铺系统的特点和优势

1、共享股东不占现有股权,不参与管理,门店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在实体门店老板手中。

2、共享股东能够出资源、人脉,为门店带来更多的客源和流量。

3、共享股东不分原有营业额分红,只分他带来客源所产生的分红。

4、实体门店老板能够将门店闲置的工位、员工、房屋水电等资源共享给手里有资源的人,实现资源、客源、资金的不断裂变。

5、共享店铺成为实体门店的新方式,让人人都成为消费者,人人变成实体门店的经营者,不用过多的投资就能当老板。


二、如何开展共享门店?

1、商家需要找到合适的股东,这些股东可以是互补性商家、门店大客户、具有资源的机构或高信任度的亲友等。

2、商家需要将自己的门店资源共享给这些股东,让他们成为门店的一部分,共同分享门店的收益。共享方案包括共享资源的种类、时间、方式等,并与股东达成共识。

3、商家还需要制定合理的分红方案,以激励股东们投入精力和资源帮助经营门店。商家需要根据股东对门店的贡献程度和实际情况来制定分红方案,以确保公平和激励性。

4、商家可以赠送优惠券给股东,股东将这些优惠券转交给潜在客户,只要客户携带券到门店消费,共享股东就会获得分红,并可以在共享门店系统上查看分红金额。

微信图片_20231125121625.jpg


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样的商业模式适合你,想做一套适合自己的模式商城系统,或者想了解相关的一些知识,可以私信交流。

#共享门店##共享门店系统#


关于东莞市松山湖溢嗨技术服务中心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注册资本1000
主营产品小程序系统,拼团系统,抽奖系统,众筹系统,微商系统,门店系统,分红系统,7人拼团,10人拼团,盲盒系统,盲盒交友,代理商系统,云平台-电商系统,云视商-知识付费系统,供应链系统,超级app系统,开发人员150+,源头源码开发商。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专注于系统研发,免费帮助企业转型到线上,目前开发了五大产品线云平台,代理商,云视商,超级APP,供应链,致力于帮助企业做的更好更大,打造强大的生态闭环,APP小程序H5视频号公众号PC。东莞市松山湖溢嗨技术服务中心旗下品牌有“商二”“莞云”、“莞链”、“鸿云”“云前”、“微三云大数据”等,公司创立于2014年,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经历10年深耕,从4个人发展到如今400多人,年软件系统销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东莞市松山湖溢嗨技术服务中心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提醒:因为软件开发行业无明确禁止法规, 该企业仅提供软件开发外包定制服务,项目需取得国家许可,严禁非法用途。 违法举报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