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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消费者共赢的广告电商模系统

更新:2024-09-18 09:00 发布者IP:183.22.249.201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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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
主体名称: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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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广告电商模式,广告模式,全返模式,消费增值,软件开发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联系电话
1375125521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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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刘嘉林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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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现在大家应该都听过以下几个词,“电商”、“广告”、“模式”,目前国内的电商平台,基本上都是淘宝、京东等大型商场的天下,在这么大的一个综合电商平台上,想要接入到一个平台并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另辟蹊径,开辟了一种全新的广告电商营销模式。

广告电商模式基本逻辑:用户消费—返还积分—观看广告—返还零钱

广告电商商业模式,结合“社交电商+广告分佣”,让消费者们在购物消费的获得积分,并且还能通过观看平台对接的广告任务,让消费者手中的积分变现,终实现广告、平台、消费者三方共赢的效果。

广告积分的来源:

1.注册

2.签到

3.拉新(推荐新用户)

4.消费购物

平台与广告进行对接,并设定广告任务,用户在平台上购买了产品,就可以得到平台的积分返还,在完成了平台的广告任务之后,平台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给用户。

例:我在平台消费了100元,获得同等积分,我去观看广告,每天看3-5个返还1%,那么我需要观看100天就能全部返还,免费获得一个产品,那平台的盈利点是哪里呢?就是广告费,用户每观看一个广告平台获得0.5的费用,每天用户能够贡献2.5,100天下来就是250,那么此时用户免费获得了一个产品,而平台也挣到了钱,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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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APP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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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主营产品专注公众号、小程序开发,APP开发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微三云】作为国内的移动电商系统提供商,致力于让再小的商家也有自己的大数据!创立于2014年,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专注于移动应用系统研发和行业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目前旗下拥有“云平台、云视商、供应链、超级云APP、元宇宙NFG、联盟链系统、广告机系统、收银系统”9大产品系列,全面帮助企业经营移动社交电商和全渠道新零售,通过构建技术、资本、运营“三位一体”的整体服务输出方案,提升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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