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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电商系统的优势在哪,如何双方共赢

更新:2024-09-18 09:00 发布者IP:183.22.249.201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
主体名称: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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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广告电商模式,广告模式,全返模式,消费增值,软件开发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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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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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刘嘉林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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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平台的定位不同,或者通过对平台定位,对目标受众进行划分,也可以通过对用户进行细分,将目标受众分为不同年龄段,不同需求人群,或者不同行业等,通过不同的渠道将目标受众进行不同的覆盖,如广告网站和平面媒体之间合作等等,通过不同的渠道将目标受众进行划分,可以给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

广告电商商业模式

【广告电商】模式:组合:“社交电商+广告分佣”,让消费者在购物中心购物时获得相应的积分,让消费者通过观看平台对接的广告任务获得积分(广告奖励),蕞终实现广告商、平台和消费者的双赢效果,也是蕞新的一种消费返利的方式。

广告电商基本逻辑:进行消费—获得积分—观看广告—获得零钱—转出

商业逻辑悖论:消费者给平台100元,终消费者获得了110元,这多出来的10元平台从哪里来?用户怎么获利?

那么该模式该怎么样的一个玩法,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就明白了:

我在平台进行消费100后获得产品,平台返还我的积分,我通过每天观看3-5个广告,每天返1-2元,直到50-100天后全部返还,这是用户的获利点;讲讲平台的获利,平台入账100,成本30%,70的毛利,用户观看广告平台获得广告商的佣金,假如一个广告是0.5元,用户每天观看3-5个广告看50-100天,那么平台可以获得150-250左右,这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收益,也做到了三方共赢。

该模式就是让日常消费转为“广告奖励+产品分销”的双佣模式,让消费者终实现消费省钱、免费、甚至赚钱,让平台“借力”提升用户活跃度和消费粘性!

如需完整方案或者其他方面的问题的读者,可以评论留言私信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APP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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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主营产品专注公众号、小程序开发,APP开发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微三云】作为国内的移动电商系统提供商,致力于让再小的商家也有自己的大数据!创立于2014年,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专注于移动应用系统研发和行业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目前旗下拥有“云平台、云视商、供应链、超级云APP、元宇宙NFG、联盟链系统、广告机系统、收银系统”9大产品系列,全面帮助企业经营移动社交电商和全渠道新零售,通过构建技术、资本、运营“三位一体”的整体服务输出方案,提升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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