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处理完毕后,公司应向所属市场监管所申请移出名录。
一、移出地址经营异常名录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证明材料
4.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场地使用证明或房产证
7.核准变更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8.经营场所照片
9.公章
二、申请年报异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xinyongxiufu :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证明材料
4.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公章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xinyongxiufu申请书
7.守信承诺书
8.已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年度报告管理模块截图
注意事项:如因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须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系统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