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代言人合伙人商业模式,那到底具体怎么用呢?技术服务+电商模式平台+平台运营,微三云麦超解答

2023-09-13 15:24 222.75.167.84 1次
发布企业
微三云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0
主体名称:
微三云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E03W6A64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技术服务,商业模式设计,卖货系统,电商模式设计,微三云麦超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503室
联系电话
13929266321
微三云麦超
13929266321
商业模式总监,市场总监
微三云麦超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3929266321

产品详细介绍

知道了代言人合伙人商业模式,那到底具体怎么用呢?技术服务+电商模式平台+平台运营,微三云麦超解答



重要介绍:

考察对方的产品经理是否专业,付定金后能否能理解你的思路并做出满意的开发方案,如果不行,果断放弃找下家,不面够你头疼

的地方多着呢。

“系统鸿沟”,大部分品牌企业缺乏数字化转型经验,不懂得如何搭建合适的数字化系统来支撑 DTC 转型。

对于数字化转型,大部分品牌企业都有一段“摸着石头过河”的时期,一旦跨过这个时期就能驶入高速公路。此时选择有着丰富经验,能够相伴成

长的数字化服务商是关键。微三云服务的品牌企业里,Zui长的合作时间已经长达十几年,双方其实已经进入到了互相学习,共同探索的阶段。

很多品牌企业对 DTC模式有个误区,认为应该策划很多直面消费者的活动,获取更多的数据,完善用户画像,当然这也没错,品牌企

业沉淀用户数据的价值不是在于“有”,而是在于“怎么用”。


 代言人与合伙人模式+系统搭建+商业模式设计


3184010499.jpg



如果大家是做生意或者有做过传统电商的,我们会发现,我们与用户之间只会存在一种关系,也就是买卖关系,是一种单向的关系,后续你无法很好的在做粘性或者复购。

那么代言人与合伙人的玩法就打破了原有的关系,不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而是从对产品的关注进化成,通过消费产生信任,并认同品牌价值,愿意主动推广分销传播


普通消费者能不能也成为平台的“代言人”呢?让平台消费者也能主动去帮平台推广裂变。


代言人、合伙人模式介绍:

代言人:用户购买指定商品后即可成为平台的代言人身份,享受按消费排序的代言人奖励。

销售员:在活动商品专区购买了的用户即可成为销售员,享受直推订单的销售员奖励

合伙人:销售员可以通过平台所设定的晋升条件去成为合伙人,可以享受按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的合伙人奖励

高,级合伙人:合伙人身份的人可以通过平台设定的晋升条件成为高,级合伙人,享受全平台的利润分红收益。


简单理解代言人与合伙人的不同的话,代言人是以消费顺序排位为基础的奖励机制,合伙人是以成为合伙人身份的时间顺序排名为基础的奖励机制。


3175830974.jpg

代言人奖励机制:

平台会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用户购买相对应的产品,那么在本期内的前100名下单者就会享受该款产品总计10%的利润分红。那么也可以在设置第101-1000名的下单用户享受产品该产品10%的利润分红,第1001-10000名.....以此类推,可以按照自身实际的运营情况而去自定义设置。

举个例子:

平台中的一款白酒的总销售额为1000万,这款白酒的毛利率为30%,那么这个白酒的毛利为300万。

第,一期(1-100名):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00万x10%=30万÷100人

第二期(101-1000名):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00万x10%=30万÷1000人

第二期(1001-10000名):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00万x10%=30万÷10000人

合伙人奖励机制:

合伙人是享有全平台分红的,全平台销售利润都与合伙人有关系,会按照相对应的比例给到合伙人分红奖励。

如:

种子轮 1-100名:5%

天使轮 101-1000名:5%

C轮 1001-10000名:5%

D轮 10001-100000名:5%

高,级合伙人享有对应身份设定的全平台总销售利润一定比例的分红池分红资格。

平台在招商的时候,前100名用户成为合伙人,每月都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后101-1000名用户成为合伙人,每月都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后1001-10000名用户成为合伙人,每月都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3184928261.jpg 3186332870.jpg

3189384350.jpg

3191612066.jpg

举个例子:

假设平台一年的总销售额为2000亿元,所有商品毛利率均为30%。

平台一年就有600亿的毛利。

合伙人总计20%推广补贴

1、种子轮(100名)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人=3000万/年/名

2、天使轮(1000名)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人=300万/年/名

3、C轮(10000)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0人=30万/年/名

4、D轮(100000)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00人=3万/年/名

销售主管:15%人力资源费用

1、主管年收入=年利润600亿×3%=18亿

2、高,级主管年收入=年利润600亿×3%=18亿

3、经理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5%=15亿

4、高,级经理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5%=15亿

5、总监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12亿

6、高,级总监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12亿

消费即可销售有全平台分润

越早入场,收益越高

消费产品排名,永,久享受排名收益


3193842532.jpg 3194875639.jpg

3198588201.jpg

如需完整方案,可向小编了解获取

侵权请联系删除。



——————————————————————————————

小编介绍:

微三云麦超,微三云营销总监、商业模式总监,商学院院长,首席商业模式策划导师,在软件开发和商业模式策划行业至今已经超过10年,

截止到2023年1月累计亲自服务1557个平台客户,期待能帮你找到合适的软件,合不合作您说了算,我的服务您看结果,期待这次能帮到您!

公司:微三云集团(莞云)

旗下子公司:微三云信息/微三云大数据/莞云/鸿云/商二/商六/莞带/莞链/达丰云

晶抖云(微三云)云平台开放平台开发者:星电/尾音/云前/超越网络

公司规模:公司经营已超10年,独享整栋5000平方写字楼,年营业额8000万到2个亿,全职员工300人(全职开发技术180人),服务过百亿级生态模式平台超过30家,服务过上市公司国企超过10家,服务过电商模式创业平台超过20万家。

资,质:双软认证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专利30多项,软著300多个

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瑞和路1号松山湖高新技术创新园B座整栋

联系:麦总监(负一层电梯直上504)

备注:加微信免费领取数十位平台操盘手和商学院导师联手整理的《分销商城百亿级平台运营合规方案及推广秘诀2023年版》,来公司需提前门岗报备并享受免费停车,免费梳理设计商业模式,有需要联系,可以关注公众号“微三云信息”咨询任意内容或者直接百度“微三云麦超”即可获得小编联系方式!

——————————————————————————


微信图片_20230321090214.jpg


扩展阅读:

微三云运营商学院:购买软件的坑之 需求沟通 不 详尽

需求沟通不到位,在没有完全详尽沟通功能的情况下,进行报价,从而导致后续的设计过程以及开发过程中不断的返工,做出来的效果与预期相差

太大。甚至会有纠纷,在前期要谋定而后动,把功能需求完全的详细化整理,出完整的功能方案并进行确定,一步步稳扎稳打,从需求确定,

到设计确定,都至关重要。


关于微三云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法定代表人麦慧超
注册资本1300
主营产品专业小程序,公众号,app开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微二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微二云,创立于2014年,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经历5年深耕,从4个人发展到如今400人,年软件系统销售额超过2个亿,服务企业商城30万多家。公司主营:专业提供各类创新商业模式设计和新零售微商城/小程序/APP标准系统+个性化定制开发服务现有系统支持功能如下(源码独立部署,支持二次开发及定制服务):云平台自由组合应用商城系统:千万订单级别迸发防黑系统底层+上百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微三云网络信息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提醒:因为软件开发行业无明确禁止法规, 该企业仅提供软件开发外包定制服务,项目需取得国家许可,严禁非法用途。 违法举报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