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因为软件开发行业无明确禁止法规, 该企业仅提供软件开发外包定制服务,项目需取得国家许可,严禁非法用途。 违法举报

代言人VS合作伙伴,哪种模式更有利?揭秘平台商业新机遇

更新:2024-05-21 11:00 发布者IP:113.78.239.51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莞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东莞市莞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4LRM401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全网分红模式,单品分红模式,代言人合伙人模式,消费分红模式,消费增值模式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2室
联系电话
13143659518
手机
13143659518
联系人
钟小霞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3143659518

产品详细介绍

近期网上有个很火的模式,代言人模式和合伙人模式。这个模式有很多不一样的亮点,可以说在电商模式中比较有创意的。商业模式Zui核心的地方就是“利他”,也就是能够为消费者创造利益,那它就是成功的商业模式。下面我给大家解析代言人+合伙人模式。

代言人+合伙人模式是什么?

简单来说,这模式一共有两个选择。一是我购买平台的产品就可以成为代言人,获得代言人奖励,没有晋升机会。二是我购买了平台产品,将产品分享给朋友,让朋友也一起购买,我就可以成为销售员,获得销售员的奖励;如果我想晋升,我就要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成为合伙人,获得合伙人的奖励;成为合伙人我还不满足,还想再晋升,那我就要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成为合伙人,获得合伙人的奖励,而合伙人已经是Zui高的级别了,无法再晋升。



代言人+合伙人模式到底怎么玩?

身份制度介绍:

l 代言人:用户可购买指定商品成为代言人,享受按消费排名的代言人奖励。

l 销售员:已在活动购买商品的用户可成为销售员,分享他人购买商品,即可获取销售员奖励。

l 合伙人:销售员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可享受按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的合伙人奖励。

l 合伙人:合伙人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享受全平台营业所得奖励。

奖励分配:

l代言人: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该产品销售所得营业额将抽取30%,奖励给排名较前的用户,越早参与活动的用户可获得的奖励越多

l合伙人:平台销售产品获取营业所得,平台每个月都会从营业所得中抽取20%,奖励给平台招商前就成为合伙人的用户,越早成为合伙人的用户可获得的奖励越多

如果说以上说明还不够清晰,我们可以举例具体分析一下。

举例1:

同一期代言人活动,该产品总销售额10亿,毛利就是3亿,平台将从3亿中抽取30%,选取三批用户分别享受毛利的10%,即:

l 第一批(前100名)代言人收入= 3亿×10%=3000万÷100人=30万/人

l 第二批(101-1000名)代言人收入= 3亿×10%=3000万÷1000人=3万/人

l 第三批(1001-10000名)代言人收入= 3亿×10%=3000万÷10000人=3000/人

举例2:

选取四批平台招商前成为合伙人的用户,分别享受平台总营业额5%的合伙人奖励。假设平台一年的总销售额为2000亿元,所有商品毛利率均为30%,平台一年就有600亿的毛利。

l 种子轮(前1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人=3000万/年/名

l 天使轮(101-10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0人=300万/年/名

l C轮(1001-100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00人=30万/年/名

l D轮(10001-1000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000人=3万/年/名



举例3:

平台一年的总销售额为2000亿元,所有商品毛利率均为30%。平台一年就有600亿的毛利。主管(包括主管)、经理(包括经理)、总监(包括总监)均分平台毛利的15%,按职位区分,分配有所不同。

l 主管年收入= 600亿×3%=18亿

l 主管年收入= 600亿×3%=18亿

l 经理年收入=600亿×2.5%=15亿

l 经理年收入= 600亿×2.5%=15亿

l 总监年收入= 600亿×2%=12亿

l 总监年收入= 600亿×2%=12亿



代言人+合作伙伴模式之所以能成为年度黑马模式,是因为这种模式直接让用户为平台代言。首先,它节省了大量的宣传成本,然后利用用户的消费心理营销快速有效地排水平台。该平台不仅省钱,而且赚钱。赚来的钱可以回馈给用户,从而增加用户粘性和平台绩效。良好的商业模式不仅可以为平台奠定基础,还可以为平台的后续发展提供无限的动力。代言人+合作伙伴模式就是这样一种值得选择的模式。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微信开发
代言人VS合作伙伴,哪种模式更有利?揭秘平台商业新机遇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东莞市莞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法定代表人陈中信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主营产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服务;云计算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上销售:日用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工艺品、床上用品、卫生用品、通讯器材、化妆品、自行车、钟表、眼镜、电脑;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15 位用户正在通过天眼风险发掘企业危机
经营范围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存储服务;网络、区块链、光电一体化、物联网、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东莞市莞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多年系统研发经验和强大的技术支持,矢志成为全球化移动应用软件供应链平台,通过建立强大的底层架构,标准的服务机制,打造一个集“模式设计、产品研发、方案输出”于一身的专业型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更灵活、更安全的移动应用软件,让更多的企业以较小的成本获得更多优质的软件服务,运营需求方挑软件可像挑商品一样,购物车一健下单,即可组合出一套满意的商业应用组件,让移动互联网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